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01

701.如果圣言的灵

701.如果圣言的灵义没有被打开,或换句话说,如果属世事物和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没有被揭示出来,那么此处所论述的圣礼的神圣性,就像埋在田地里的宝藏一样,不会从内在被认识到。这样一块田地的估价不比任何普通田地更高;但当有人发现田里有宝藏时,这块地的价值就会高很多,买它的人从中变得富有;当人们知道它包含比所有黄金都更有价值的宝藏时,更是如此。

没有灵义,这圣礼就像一座门窗紧闭,却满藏珠宝和珍宝的房子,人们在街上路过它时,以为它和其它房子一样;只因神职人员用大理石砌墙,用金板盖屋顶,所以路人的目光才被吸引,他们观看、赞美它,视之为珍贵。然而,当房子被打开,每个人都被允许进入时,情况就大不相同了;里面的守卫根据各人的价值把财宝借给一些人,作为礼物赠送给另一些人。之所以说把财宝当礼物,是因为那里的贵重物品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因为它们不断被补充。圣言及其属灵内容或属灵财富,和圣礼及其属天内容或属天财富也是如此。

在隐藏在此处所论述的圣礼里面的神圣性被揭示之前,这圣礼看起来就像河沙,这些河沙含有大量几乎看不见的金粒;但当它的神圣性被揭示出来时,它就像从沙子中收集的金粒,这些金粒又熔化成一团,被铸成美丽的形状。在这圣礼的神圣性被揭示并看到之前,这圣礼就像用山毛榉或白杨木制作的盒子或箱子,里面装着钻石、红宝石和其它许多宝石,这些宝石按顺序被排列在隔间里。当知道这盒子或箱子里面藏着这些东西时,尤其当亲眼看到它们,并免费得到它们时,谁不珍视它呢?在这圣礼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被揭示,它所对应的天堂之物被看到之前,这圣礼就像穿着普通衣服出现在世界上的天使,人们只根据他的衣服来尊重他;但当人们知道他是天使,从他嘴里听到天使的话语,在他的行为中看到奇妙的事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我在灵界看到和听到的一个例子,可以说明口头上所宣称的神圣性和所看到或实际经历的神圣性之间的区别。有人大声读了保罗在世时所写的一封未发表的书信,没有人知道这是保罗写的。听到这封信的人一开始并未看重它;但当发现这是保罗书信之一时,他们就欢喜接受,并崇拜它里面的每一个细节。这清楚表明,当神职人员的领袖断言圣言和圣礼是神圣的,或只是将神圣性归于它们时,他们的确给它们贴上了神圣的标签,或成功传达了某种神圣感;但当神圣性本身被揭示出来,并明显地呈现在眼前,这是通过灵义的揭示实现的时,情况就截然不同了。当这一切完成时,外在的神圣性就变成了内在的神圣性,神圣性的归于则变成了对它的承认。主的圣餐礼的神圣性也是如此。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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