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1.如果圣言的灵义没有被打开,或换句话说,如果属世事物和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没有被揭示出来,那么此处所论述的圣礼的神圣性,就像埋在田地里的宝藏一样,不会从内在被认识到。这样一块田地的估价不比任何普通田地更高;但当有人发现田里有宝藏时,这块地的价值就会高很多,买它的人从中变得富有;当人们知道它包含比所有黄金都更有价值的宝藏时,更是如此。
没有灵义,这圣礼就像一座门窗紧闭,却满藏珠宝和珍宝的房子,人们在街上路过它时,以为它和其它房子一样;只因神职人员用大理石砌墙,用金板盖屋顶,所以路人的目光才被吸引,他们观看、赞美它,视之为珍贵。然而,当房子被打开,每个人都被允许进入时,情况就大不相同了;里面的守卫根据各人的价值把财宝借给一些人,作为礼物赠送给另一些人。之所以说把财宝当礼物,是因为那里的贵重物品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因为它们不断被补充。圣言及其属灵内容或属灵财富,和圣礼及其属天内容或属天财富也是如此。
在隐藏在此处所论述的圣礼里面的神圣性被揭示之前,这圣礼看起来就像河沙,这些河沙含有大量几乎看不见的金粒;但当它的神圣性被揭示出来时,它就像从沙子中收集的金粒,这些金粒又熔化成一团,被铸成美丽的形状。在这圣礼的神圣性被揭示并看到之前,这圣礼就像用山毛榉或白杨木制作的盒子或箱子,里面装着钻石、红宝石和其它许多宝石,这些宝石按顺序被排列在隔间里。当知道这盒子或箱子里面藏着这些东西时,尤其当亲眼看到它们,并免费得到它们时,谁不珍视它呢?在这圣礼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被揭示,它所对应的天堂之物被看到之前,这圣礼就像穿着普通衣服出现在世界上的天使,人们只根据他的衣服来尊重他;但当人们知道他是天使,从他嘴里听到天使的话语,在他的行为中看到奇妙的事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我在灵界看到和听到的一个例子,可以说明口头上所宣称的神圣性和所看到或实际经历的神圣性之间的区别。有人大声读了保罗在世时所写的一封未发表的书信,没有人知道这是保罗写的。听到这封信的人一开始并未看重它;但当发现这是保罗书信之一时,他们就欢喜接受,并崇拜它里面的每一个细节。这清楚表明,当神职人员的领袖断言圣言和圣礼是神圣的,或只是将神圣性归于它们时,他们的确给它们贴上了神圣的标签,或成功传达了某种神圣感;但当神圣性本身被揭示出来,并明显地呈现在眼前,这是通过灵义的揭示实现的时,情况就截然不同了。当这一切完成时,外在的神圣性就变成了内在的神圣性,神圣性的归于则变成了对它的承认。主的圣餐礼的神圣性也是如此。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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