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01

701.如果圣言的灵

701.如果圣言的灵义没有被打开,或换句话说,如果属世事物和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没有被揭示出来,那么此处所论述的圣礼的神圣性,就像埋在田地里的宝藏一样,不会从内在被认识到。这样一块田地的估价不比任何普通田地更高;但当有人发现田里有宝藏时,这块地的价值就会高很多,买它的人从中变得富有;当人们知道它包含比所有黄金都更有价值的宝藏时,更是如此。

没有灵义,这圣礼就像一座门窗紧闭,却满藏珠宝和珍宝的房子,人们在街上路过它时,以为它和其它房子一样;只因神职人员用大理石砌墙,用金板盖屋顶,所以路人的目光才被吸引,他们观看、赞美它,视之为珍贵。然而,当房子被打开,每个人都被允许进入时,情况就大不相同了;里面的守卫根据各人的价值把财宝借给一些人,作为礼物赠送给另一些人。之所以说把财宝当礼物,是因为那里的贵重物品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因为它们不断被补充。圣言及其属灵内容或属灵财富,和圣礼及其属天内容或属天财富也是如此。

在隐藏在此处所论述的圣礼里面的神圣性被揭示之前,这圣礼看起来就像河沙,这些河沙含有大量几乎看不见的金粒;但当它的神圣性被揭示出来时,它就像从沙子中收集的金粒,这些金粒又熔化成一团,被铸成美丽的形状。在这圣礼的神圣性被揭示并看到之前,这圣礼就像用山毛榉或白杨木制作的盒子或箱子,里面装着钻石、红宝石和其它许多宝石,这些宝石按顺序被排列在隔间里。当知道这盒子或箱子里面藏着这些东西时,尤其当亲眼看到它们,并免费得到它们时,谁不珍视它呢?在这圣礼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被揭示,它所对应的天堂之物被看到之前,这圣礼就像穿着普通衣服出现在世界上的天使,人们只根据他的衣服来尊重他;但当人们知道他是天使,从他嘴里听到天使的话语,在他的行为中看到奇妙的事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我在灵界看到和听到的一个例子,可以说明口头上所宣称的神圣性和所看到或实际经历的神圣性之间的区别。有人大声读了保罗在世时所写的一封未发表的书信,没有人知道这是保罗写的。听到这封信的人一开始并未看重它;但当发现这是保罗书信之一时,他们就欢喜接受,并崇拜它里面的每一个细节。这清楚表明,当神职人员的领袖断言圣言和圣礼是神圣的,或只是将神圣性归于它们时,他们的确给它们贴上了神圣的标签,或成功传达了某种神圣感;但当神圣性本身被揭示出来,并明显地呈现在眼前,这是通过灵义的揭示实现的时,情况就截然不同了。当这一切完成时,外在的神圣性就变成了内在的神圣性,神圣性的归于则变成了对它的承认。主的圣餐礼的神圣性也是如此。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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