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9.真正的基督徒都承认,洗礼和圣餐这两项圣礼是神圣的,在基督教界甚至是最神圣的敬拜行为。但没有人知道它们的神圣性在哪里,或从哪里来的。在圣餐的设立中,从属世意义中知道的一切,就是基督的肉是给我们吃的,基督的血是给我们喝的,饼和酒代替了这些。谁能由此知道别的,只知道它是神圣的,仅仅因为它是主吩咐的?因此,教会中一些非常聪明的人教导说,当圣言被添加到元素中时,这元素就变成了圣礼。但神圣的这个源头不能满足理解力,或说不在理解力的范围内,它也没有明显反映在元素或象征中,只记录在记忆中。因此,有些人遵守圣餐礼,是因为他们相信通过圣餐礼,他们的罪可以被赦免;有些人遵守,是因为他们相信它使人成圣;有些人遵守,是因为它强化了信仰,从而也促进了救赎。而那些轻视它的人只是按照习俗参加它,因为他们从小就这样做;其他人则忽视它,因为他们看不到参加圣餐的理由。但不虔诚的人转身离去,对自己说:“它不就是被神职人员贴上神圣标签的仪式吗?它里面除了饼和酒,还有什么?它不就是一种虚构,说挂在十字架上的基督的身体,和祂当时所流的血,连同饼和酒一起分发给领受圣餐者吗?”等等。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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