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9.真正的基督徒都承认,洗礼和圣餐这两项圣礼是神圣的,在基督教界甚至是最神圣的敬拜行为。但没有人知道它们的神圣性在哪里,或从哪里来的。在圣餐的设立中,从属世意义中知道的一切,就是基督的肉是给我们吃的,基督的血是给我们喝的,饼和酒代替了这些。谁能由此知道别的,只知道它是神圣的,仅仅因为它是主吩咐的?因此,教会中一些非常聪明的人教导说,当圣言被添加到元素中时,这元素就变成了圣礼。但神圣的这个源头不能满足理解力,或说不在理解力的范围内,它也没有明显反映在元素或象征中,只记录在记忆中。因此,有些人遵守圣餐礼,是因为他们相信通过圣餐礼,他们的罪可以被赦免;有些人遵守,是因为他们相信它使人成圣;有些人遵守,是因为它强化了信仰,从而也促进了救赎。而那些轻视它的人只是按照习俗参加它,因为他们从小就这样做;其他人则忽视它,因为他们看不到参加圣餐的理由。但不虔诚的人转身离去,对自己说:“它不就是被神职人员贴上神圣标签的仪式吗?它里面除了饼和酒,还有什么?它不就是一种虚构,说挂在十字架上的基督的身体,和祂当时所流的血,连同饼和酒一起分发给领受圣餐者吗?”等等。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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