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98

第十三章 圣餐

第十三章  圣餐

I.不知道属世事物和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就不可能知道圣餐的功用和益处

698.这一点在洗礼一章中得到了部分解释,那里说明,不知道圣言的灵义,就不可能知道这两项圣礼,即洗礼和圣餐涉及什么、产生什么影响(可参看TCR 667-669节)。这里说“不知道属世事物和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就不可能知道圣餐的功用和益处”;这是一回事,因为通过对应,圣言的属世意义在天堂变成属灵意义,即灵义;因此,这两层意义是相互对应的。所以,凡知道对应关系的人都能理解灵义。至于什么是对应关系,它们的性质是什么,可从头到尾参看圣经那一章(TCR 189-281节),也可参看对十诫,从第一诫到最后一诫的解释(TCR 282-335节),尤其参看《揭秘启示录》。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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