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7.记事六:
有一次,我看到不远处出现了一种奇异的空中现象。我看到一朵云分裂成了几朵小云,其中一些云是深蓝色的,一些云是黑色的;我看到它们可以说互相碰撞,擦出一道道光芒;这些光芒时而像尖剑一样锋利,时而像断剑一样钝化,时而互相照射,时而撤回,就像在打拳击一样。通过这种方式,这些不同颜色的云朵似乎互相在打仗,但事实上,它们只是在玩耍。由于这个现象似乎离我不远,所以我举目仔细观看,看到男孩、年轻人和年长者走进一座用大理石建在斑岩地基上的房子。这个现象就出现在这座房子之上。我向一个进去的人说话,问他这是什么地方。他回答说:“这是一所学校,年轻人在这里被教授与智慧有关的各种问题。”
听到这话,我就与他们一起进去。我在灵里,也就是说,处于类似于灵界居民的状态,灵界的居民被称为天使和灵人。在学校里,我看到房间前面有一把大座椅,中间是长凳,四周都是座位,入口上方有一个旁听席。座椅是为年轻人准备的,他们将回答届时提出的问题;长凳是为听众准备的,座位是为那些在之前的场合智慧作答的人准备的,旁听席是为年长者准备的,他们是这次活动的仲裁者和评委。旁听席中间有一个讲坛,那里坐着一位智者,他们称他为校长,他提出问题,年轻人则从座椅上回答问题。所有人集合完毕,讲坛上的那个人站起来说:“现在请回答这个问题,你若能就解决它:灵魂是什么,它的性质是什么?”
听到这个问题,所有人都惊呆了,对此窃窃私语;坐在长凳上的一些人惊呼:“从萨图尔努斯时代或黄金时代到我们自己的时代,人类当中有谁能通过任何理性思考看到,并充分理解灵魂是什么,更不用说它的性质是什么了?这个问题难道不是超出了所有人的理解力的范围了吗?”但对此,旁听席上的人回答说:“这个问题并未超出理解力的范围,而是在理解力的范围和权限之内;请给出你们的答案!”于是,那天被选中的年轻人起身上去,回答这个问题。他们有五个人,经过年长者的检查,发现他们非常聪明,然后,他们坐在座椅旁边的沙发上,后来按着就座的顺序上去。每个人上去时都要穿上一件乳白色丝绸束腰外衣,上面套着一件绣着花朵的细羊毛长袍,还有一顶帽子,帽子上有一朵玫瑰花,周围镶嵌着小蓝宝石。
我看见第一个如此穿戴的年轻人上去,坐在座椅上,说:“自创造之日起,灵魂是什么,它的性质是什么,就一直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它是隐藏在只属于神的宝藏中的一个谜。然而,这一点已经披露了,即:灵魂像女王一样居住在人里面;至于她的宫廷在哪里,这一直是学者们猜测的问题。有些人认为,它在大脑和小脑之间的小结节或小腺体中,这个结节或腺体被称为松果体。他们把灵魂的住处固定在这个地方,因为整个人都由大脑和小脑来支配,而大脑和小脑是由松果体来调节的。因此,凡随意调节脑的东西,也都从头到脚调节整个人。”他还补充说:“因此,对世界上的许多人来说,这个猜测似乎是真的,或至少是可能的,但过了一段时间,它被当作虚构而遭到弃绝。”
说完以后,他脱下长袍、外衣和帽子;第二个指定发言者穿上它们,在座椅上就座。他对灵魂的看法如下:走遍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都没有人知道灵魂是什么,它的性质是什么。众所周知,灵魂是存在的,它在人里面,至于它在哪里,这是一个猜测的问题。然而,这一点是肯定的,即:它在头脑中,因为理解力在那里思考,意愿在那里意图;人的五种感官在头的前面部分,也就是说,在脸上。对所有这些,即意愿、理解力和五种感官来说,其生命只来自灵魂;灵魂从内在居住在头脑中。但我不敢说它的宫廷或确切位置在哪里。有时,我同意那些在三个脑室为它分配一个座位的人;有时,我同意那些把它放在纹状体中的人;有时,我又同意那些把它放在两个脑的髓质,或放在皮质,或放在硬脑膜中的人;因为支持这些位置或猜想的证据并不缺乏。支持三个脑室的证据是,它是动物灵和大脑淋巴的容器。支持纹状体的证据是,它们形成骨髓,神经通过骨髓发出,两个脑通过骨髓延伸到脊柱;从脊柱和骨髓中发出构成整个身体结构的纤维。支持两个脑的髓质的证据是,髓质是所有构成整个人基础的纤维的集结和积聚。支持皮质的证据是,最初和最终的目的,因而一切纤维的开始,进而一切感觉和运动的开始都在皮质中。支持硬脑膜的证据是,硬脑膜是两个脑的共同覆盖物,并通过一种连续性从那里延伸到身体的心脏和内脏。至于我自己,我不会决定支持一个超过另一个。我恳求你们自己决定,并选择你们更喜欢的那一个。”
说完这些话,他离开座椅,把外衣、长袍和帽子递给第三个人;他就走到座椅前就座,发言如下:“我,一个年轻人,和这么崇高的问题有什么关系呢?我向坐在我两侧的学者们呼吁,向你们旁听席上的各位智者呼吁,甚至向最高层天堂的天使呼吁,是否有人能凭自己的理性之光为自己获得关于灵魂的任何观念。但关于灵魂在人里面的位置,我和其他人一样可以形成猜测;我猜测它存在于心脏,从那里存在于血液中。这是我的猜测,因为心脏通过血液支配身体和头部;事实上,心脏将被称为主动脉的大动脉发送到全身,将被称为颈动脉的血管发送到头部的各个部分。因此,人们普遍认为,灵魂从心脏通过血液来维持和滋养身体和头部的整个有机系统,并赋予它生命。为这个立场增加可信度的另一个事实是,在圣经中,经上经常提到灵魂和心,如:你要全灵魂全心爱神,神在人里面创造一个新灵魂和一个新心(申命记6:5; 10:12; 11:13; 26:16; 耶利米书32:41; 马太福音22:37; 马可福音12:30, 33; 路加福音10:27; 以及别处);经上甚至明确指出,血是肉体的灵魂(利未记17:11, 14)。”听到这些话,一些人大声喊道:“学问!学问!”他们是神职人员。
然后,第四个年轻人穿上前一个发言者的衣服,登上座椅说:“我也怀疑没有人具有如此敏锐和精练的聪明才智,以至于能清楚感知到灵魂是什么,它的性质又是什么。因此,我认为,凡试图窥探此事的人都是在徒劳地浪费自己的技能或敏锐性。但我从小就坚信古人的观点,即:人的灵魂存在于人的整体和这个整体的每个部分中,因而既存在于头部和它的每个部分中,也存在于身体和它的每个部分中;在任何具体的地方,而不是在每个地方给它指定一个座位,这是现代人的一个徒劳无用的发明。此外,灵魂是一种属灵实质,延伸和地方或位置都不能论及属灵实质,只有居住和充满才能论及它。再者,每个人在提到灵魂时,不都是指生命吗?生命不是存在于整体和每个部分中吗?”这个观点得到了许多听众的赞同。
在他之后,第五位起身,穿上同样的衣服,从座椅上发言如下:“我不会停止询问灵魂在哪里,无论是在身体的某个部位,还是在整个身体的每个地方;但从我自己的知识库和宝藏中,我会打开心智,问自己这个问题,灵魂是什么,它的性质是什么?每个人都认为灵魂是某种纯净事物,这种事物可以比作以太、空气或风,其中有一种由理性产生的生命元素,这种生命元素将我们与动物区分开来。我的这个观点是基于以下事实:当一个人死亡时,我们就说他呼出或放弃了自己的灵魂或灵,或断气了。因此,死后活着的灵魂被认为是一种具有思考力的生命的气息,这种具有思考力的生命就被称为灵魂。灵魂还能是什么呢?但我听旁听席上的一些人说,关于灵魂的问题,即灵魂是什么,它的性质是什么,并未超出理解力的范围,而是在理解力的范围和权限之内,所以我请求并祈祷他们自己为我们揭开这个永恒奥秘!”
于是,旁听席上的年长者就朝提出这个问题的校长望去,校长明白他们点头示意,是希望他下去教导他们。于是,他立刻从讲坛上下来,穿过礼堂,登上座椅;他在那里伸手说:“请听我说。谁不认为灵魂是人至内在和最纯粹的本质?然而,没有形式的本质只是理性的虚构。因此,灵魂是一种形式;现在,我将继续描述这种形式的性质。它是爱的一切事物和智慧的一切事物的形式;爱的一切事物被称为情感,智慧的一切事物被称为感知。智慧的感知源于情感,并与这些情感一起构成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包含无数事物,这些事物处于这样的顺序、系列和连贯性,以至于它们可称为一体,因为不能从它那里取走任何东西,也不能给它添加任何东西,否则就会改变它的性质。人的灵魂不就是这样一种形式吗?爱的一切事物和智慧的一切事物不就是这种形式的基本要素吗?在人里面,这些存在于灵魂中,并从灵魂而存在于头部和身体中。
“你们被称为灵人和天使;在世上,你们以为灵人和天使就像风或以太,因而是心智或意向,或是纯粹的理智和理性原则。但现在你们清楚看到,你们是真正地实实在在的人,在世上在一个物质身体中生活和思考。你们现在知道,生活和思考的不是这个物质身体,而是这个身体中的属灵实质;你们称之为灵魂,尽管你们不知道它的形式,但现在你们已经看到它,并将继续看到它。你们都是灵魂,关于灵魂不朽,你们听过、想过、说过、也写过很多;你们因是来自神的爱和智慧的形式,所以永远不会死。因此,灵魂是一种人的形式,不能从这种形式中取走一丁点,也不能给它添加一丁点;它是整个身体的一切形式的至内在形式。由于外在形式从内在形式中接受本质和形式,所以在你们自己和我们看来,你们都是灵魂。总之,灵魂就是人本身,因为它是至内在的人;因此,它的形式是完全和完美的人的形式。然而,它不是生命,而是从神那里接受生命的最近的容器,因而是神的居所。”
许多人对这些话表示赞赏,但有些人说:“我们会考虑这个问题。”然后,我回家了。看哪,现在在学校上方出现了一朵亮云,取代了之前的那个现象,没有了任何相互竞争的条纹或光线。这朵云穿透屋顶,照亮了墙壁;我听说,他们看到了文字,其中有这样一行字:
耶和华神形成人,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人的鼻孔;人就成了一个活的灵魂。(创世记2:7)
962.“就有大而且毒的疮”表示其中的恶行,以及随之对圣言的歪曲。这从“疮”的含义清楚可知,“疮”是指人所做,因而来自其自我的作为,这些作为都是邪恶(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大”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毒”论及被歪曲的东西;因此,“大而且毒的疮”表示恶行和随之对真理的歪曲。“疮”之所以表示来自自我的作为,因而表示邪恶,是因为从人的自我只能产生邪恶。事实上,人的自我就是他生在其中,后来又通过自己的生活所获得的东西。由于人的自我自出生时起就从纯粹的邪恶中如此形成,所以人可以说必须被新造,或重生,好叫他可以处于良善,从而被接到天堂。当他正在重生时,来自自我的邪恶就被移除,良善则被植入它们的地方,这一过程通过真理实现。接下来的话,即“大而且毒的疮生在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的人身上”是指恶行和对真理的歪曲在那些在教义上承认唯信,并在生活上确认它的人中间。
“疮”表示来自自我的作为,这一点从圣言提到疮和伤,以及各种疾病,如大麻风、发热、痔疮,以及其它许多疾病的地方明显看出来。这一切都对应于邪恶的爱所生的欲望,因而表示它们。此外,从以下经文可以进一步看出,疮或伤表示什么。以赛亚书:
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好;尽是伤口、疤痕与新打的瘀伤,未曾挤净,未曾包扎,也没有用油滋润。你们的地土已经荒凉,你们的城邑被火焚毁。(以赛亚书1:6, 7)
这些话描述了教会没有良善,随之没有真理,只有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好”表示属世事物和属灵事物,也就是人及其意愿的内层都被摧毁了。“伤口、疤痕与新打的瘀伤”表示意愿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虚假不断增加。意愿的邪恶也是恶行。“未曾包扎,也没有用油滋润”表示没有通过悔改被纠正,也没有通过良善被缓和。“你们的地土已经荒凉,你们的城邑被火焚毁”表示教会在一切真理上被摧毁,其教义则因照着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生活而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看见自己的疾病,犹大看见自己的创伤;以法莲就往亚述去,打发人去见耶雷布王,他却不能医治你们,也不能医好你们的创伤。(何西阿书5:13)
“以法莲”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方面的教会,在此表示对虚假的理解方面的教会;“犹大”表示对良善的意愿,但在此表示对邪恶的意愿;“亚述”和“耶雷布王”表示在良善和真理方面被扭曲的理性。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的一系列含义,即:人不能出于自我聪明纠正源于意愿之邪恶的虚假,“创伤”是指意愿的邪恶,也就是生活的邪恶。
诗篇:
我的罪孽高过我的头。因我的愚昧,我的伤口溃烂发臭。(诗篇38:4, 5)
此处“伤口”也表示意愿的邪恶,也就是恶行;当意愿的快乐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快乐就是做这些时,经上就说它们“因愚昧溃烂发臭”。
以赛亚书:
当耶和华包扎祂百姓的损处,医治他们受灾的伤口的日子。(以赛亚书30:26)
“百姓的损处”表示教义的虚假;“他们受灾的伤口”表示生活的邪恶;“耶和华包扎祂百姓的损处”表示通过真理对教义的改造;“医治他们受灾的伤口”表示通过真理对生活的改造。
路加福音:
撒玛利亚人把那被强盗打伤之人的伤口包扎起来,并倒上油和酒。(路加福音10:33, 34)
这句话表示通过来自良善的真理,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将纠正源于虚假的邪恶;“强盗”是指那些灌输邪恶所来自的虚假之人,尤指犹太人;“伤口”表示这些邪恶;“油”表示爱之良善;“酒”表示圣言和教义的真理。关于这段经文,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376e, 444c节)。
路加福音:
拉撒路浑身生疮,躺在财主门口。(路加福音16:20, 21)
拉撒路表示那些因对真理的无知而处于虚假,从而没有处于良善的民族。经上由此说他“浑身生疮”;他躺在财主门口,“财主”是指犹太民族,这个民族本可以凭它所拥有的圣言而处于真理。
起疮是埃及的灾殃之一,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你们捧出炉灰,让摩西在法老眼前向天撒去;这炉灰要在埃及全地变作尘土。他们取了炉灰,摩西向天撒去,它就在人身上和牲畜身上,成了起脓疱的疮;术士因这疮在摩西面前站立不住,因为术士和所有埃及人身上都有这疮。(出埃及记9:8–11)
“法老和埃及人”表示痴迷于各种邪恶和虚假的属世人,以及属世人对统治属灵人的爱;属灵人在此由以色列人来表示。在埃及所行的神迹,就是如此多的灾殃,也被称为病症,表示侵扰、破坏和毁灭属灵人中间的教会的如此多邪恶和虚假。摩西向天撒去的“炉灰”表示被激起的欲望的虚假;“埃及地的尘土”表示诅咒;“起脓疱的疮”表示意愿的肮脏东西连同亵渎。《属天的奥秘 》(7516–7532节)详细解释了这段经文。
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耶和华必用埃及人的疮并痔疮、牛皮癣与疥攻击你,使你不能医治,甚至你因眼中所看见的,必致疯狂。耶和华必在你膝上腿上用恶疮击打你,使你无法医治。(申命记28:27, 34–36)
此处提到的灾殃表示属世人的肮脏的爱所产生的各种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与其对应。对肉体和血液的伤害会造成疮和伤口,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伤害则会带来邪恶和虚假;在圣言中,肉体对应于良善,因而表示良善,血对应于真理,因而表示真理。
由于“麻风”表示对真理的亵渎,而对真理的亵渎各种各样,因而或轻或重,或外在或内在,取决于被亵渎的真理的品质,所以它的结果也是各种各样的,这些结果由麻风病的表现来表示,这些表现是疖子或肿瘤(Tumors)、疖疮或肿瘤疮(sores of tumours)、白疖(white pustules)、红肉(reddenings)、脓疮(abscesses)、火毒(burnings),皮疹(tetter),火斑(scurf)等(利未记13:1–59)。由于对应关系,犹太民族就受这些东西折磨,它们不仅在他们的肉身上,还在他们的衣服、房屋和器皿上,因为他们亵渎圣言。
(关于第二诫续)
由于“神的名”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对它的亵渎是指对其神圣性的否认,因而是指蔑视、弃绝和毁谤,所以可知,违背十诫的生活从内在亵渎了神的名。因为有一种亵渎是内在的,不是外在的;有一种亵渎是内在的,同时也是外在的,还有一种亵渎是外在的,同时不是内在的。生活产生内在亵渎,言语产生外在亵渎。生活所产生的内在亵渎死后也会变成外在的,或言语的亵渎。因为那时,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生活思考和意愿,并且只要可以,也照着他的生活说话和行动,因而不像他在世上所行的那样。在世上,人习惯说话和行动不同于自己的生活;他为了世界,为了获得名声而思考和意愿。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有一种亵渎是内在的,同时不是外在的。还有一种亵渎可能是外在的,同时不是内在的,这一点可能是由圣言的风格导致的,圣言的风格根本不是世界的风格;因此,出于对其内在神圣性的无知,它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被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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