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7.记事六:
有一次,我看到不远处出现了一种奇异的空中现象。我看到一朵云分裂成了几朵小云,其中一些云是深蓝色的,一些云是黑色的;我看到它们可以说互相碰撞,擦出一道道光芒;这些光芒时而像尖剑一样锋利,时而像断剑一样钝化,时而互相照射,时而撤回,就像在打拳击一样。通过这种方式,这些不同颜色的云朵似乎互相在打仗,但事实上,它们只是在玩耍。由于这个现象似乎离我不远,所以我举目仔细观看,看到男孩、年轻人和年长者走进一座用大理石建在斑岩地基上的房子。这个现象就出现在这座房子之上。我向一个进去的人说话,问他这是什么地方。他回答说:“这是一所学校,年轻人在这里被教授与智慧有关的各种问题。”
听到这话,我就与他们一起进去。我在灵里,也就是说,处于类似于灵界居民的状态,灵界的居民被称为天使和灵人。在学校里,我看到房间前面有一把大座椅,中间是长凳,四周都是座位,入口上方有一个旁听席。座椅是为年轻人准备的,他们将回答届时提出的问题;长凳是为听众准备的,座位是为那些在之前的场合智慧作答的人准备的,旁听席是为年长者准备的,他们是这次活动的仲裁者和评委。旁听席中间有一个讲坛,那里坐着一位智者,他们称他为校长,他提出问题,年轻人则从座椅上回答问题。所有人集合完毕,讲坛上的那个人站起来说:“现在请回答这个问题,你若能就解决它:灵魂是什么,它的性质是什么?”
听到这个问题,所有人都惊呆了,对此窃窃私语;坐在长凳上的一些人惊呼:“从萨图尔努斯时代或黄金时代到我们自己的时代,人类当中有谁能通过任何理性思考看到,并充分理解灵魂是什么,更不用说它的性质是什么了?这个问题难道不是超出了所有人的理解力的范围了吗?”但对此,旁听席上的人回答说:“这个问题并未超出理解力的范围,而是在理解力的范围和权限之内;请给出你们的答案!”于是,那天被选中的年轻人起身上去,回答这个问题。他们有五个人,经过年长者的检查,发现他们非常聪明,然后,他们坐在座椅旁边的沙发上,后来按着就座的顺序上去。每个人上去时都要穿上一件乳白色丝绸束腰外衣,上面套着一件绣着花朵的细羊毛长袍,还有一顶帽子,帽子上有一朵玫瑰花,周围镶嵌着小蓝宝石。
我看见第一个如此穿戴的年轻人上去,坐在座椅上,说:“自创造之日起,灵魂是什么,它的性质是什么,就一直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它是隐藏在只属于神的宝藏中的一个谜。然而,这一点已经披露了,即:灵魂像女王一样居住在人里面;至于她的宫廷在哪里,这一直是学者们猜测的问题。有些人认为,它在大脑和小脑之间的小结节或小腺体中,这个结节或腺体被称为松果体。他们把灵魂的住处固定在这个地方,因为整个人都由大脑和小脑来支配,而大脑和小脑是由松果体来调节的。因此,凡随意调节脑的东西,也都从头到脚调节整个人。”他还补充说:“因此,对世界上的许多人来说,这个猜测似乎是真的,或至少是可能的,但过了一段时间,它被当作虚构而遭到弃绝。”
说完以后,他脱下长袍、外衣和帽子;第二个指定发言者穿上它们,在座椅上就座。他对灵魂的看法如下:走遍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都没有人知道灵魂是什么,它的性质是什么。众所周知,灵魂是存在的,它在人里面,至于它在哪里,这是一个猜测的问题。然而,这一点是肯定的,即:它在头脑中,因为理解力在那里思考,意愿在那里意图;人的五种感官在头的前面部分,也就是说,在脸上。对所有这些,即意愿、理解力和五种感官来说,其生命只来自灵魂;灵魂从内在居住在头脑中。但我不敢说它的宫廷或确切位置在哪里。有时,我同意那些在三个脑室为它分配一个座位的人;有时,我同意那些把它放在纹状体中的人;有时,我又同意那些把它放在两个脑的髓质,或放在皮质,或放在硬脑膜中的人;因为支持这些位置或猜想的证据并不缺乏。支持三个脑室的证据是,它是动物灵和大脑淋巴的容器。支持纹状体的证据是,它们形成骨髓,神经通过骨髓发出,两个脑通过骨髓延伸到脊柱;从脊柱和骨髓中发出构成整个身体结构的纤维。支持两个脑的髓质的证据是,髓质是所有构成整个人基础的纤维的集结和积聚。支持皮质的证据是,最初和最终的目的,因而一切纤维的开始,进而一切感觉和运动的开始都在皮质中。支持硬脑膜的证据是,硬脑膜是两个脑的共同覆盖物,并通过一种连续性从那里延伸到身体的心脏和内脏。至于我自己,我不会决定支持一个超过另一个。我恳求你们自己决定,并选择你们更喜欢的那一个。”
说完这些话,他离开座椅,把外衣、长袍和帽子递给第三个人;他就走到座椅前就座,发言如下:“我,一个年轻人,和这么崇高的问题有什么关系呢?我向坐在我两侧的学者们呼吁,向你们旁听席上的各位智者呼吁,甚至向最高层天堂的天使呼吁,是否有人能凭自己的理性之光为自己获得关于灵魂的任何观念。但关于灵魂在人里面的位置,我和其他人一样可以形成猜测;我猜测它存在于心脏,从那里存在于血液中。这是我的猜测,因为心脏通过血液支配身体和头部;事实上,心脏将被称为主动脉的大动脉发送到全身,将被称为颈动脉的血管发送到头部的各个部分。因此,人们普遍认为,灵魂从心脏通过血液来维持和滋养身体和头部的整个有机系统,并赋予它生命。为这个立场增加可信度的另一个事实是,在圣经中,经上经常提到灵魂和心,如:你要全灵魂全心爱神,神在人里面创造一个新灵魂和一个新心(申命记6:5; 10:12; 11:13; 26:16; 耶利米书32:41; 马太福音22:37; 马可福音12:30, 33; 路加福音10:27; 以及别处);经上甚至明确指出,血是肉体的灵魂(利未记17:11, 14)。”听到这些话,一些人大声喊道:“学问!学问!”他们是神职人员。
然后,第四个年轻人穿上前一个发言者的衣服,登上座椅说:“我也怀疑没有人具有如此敏锐和精练的聪明才智,以至于能清楚感知到灵魂是什么,它的性质又是什么。因此,我认为,凡试图窥探此事的人都是在徒劳地浪费自己的技能或敏锐性。但我从小就坚信古人的观点,即:人的灵魂存在于人的整体和这个整体的每个部分中,因而既存在于头部和它的每个部分中,也存在于身体和它的每个部分中;在任何具体的地方,而不是在每个地方给它指定一个座位,这是现代人的一个徒劳无用的发明。此外,灵魂是一种属灵实质,延伸和地方或位置都不能论及属灵实质,只有居住和充满才能论及它。再者,每个人在提到灵魂时,不都是指生命吗?生命不是存在于整体和每个部分中吗?”这个观点得到了许多听众的赞同。
在他之后,第五位起身,穿上同样的衣服,从座椅上发言如下:“我不会停止询问灵魂在哪里,无论是在身体的某个部位,还是在整个身体的每个地方;但从我自己的知识库和宝藏中,我会打开心智,问自己这个问题,灵魂是什么,它的性质是什么?每个人都认为灵魂是某种纯净事物,这种事物可以比作以太、空气或风,其中有一种由理性产生的生命元素,这种生命元素将我们与动物区分开来。我的这个观点是基于以下事实:当一个人死亡时,我们就说他呼出或放弃了自己的灵魂或灵,或断气了。因此,死后活着的灵魂被认为是一种具有思考力的生命的气息,这种具有思考力的生命就被称为灵魂。灵魂还能是什么呢?但我听旁听席上的一些人说,关于灵魂的问题,即灵魂是什么,它的性质是什么,并未超出理解力的范围,而是在理解力的范围和权限之内,所以我请求并祈祷他们自己为我们揭开这个永恒奥秘!”
于是,旁听席上的年长者就朝提出这个问题的校长望去,校长明白他们点头示意,是希望他下去教导他们。于是,他立刻从讲坛上下来,穿过礼堂,登上座椅;他在那里伸手说:“请听我说。谁不认为灵魂是人至内在和最纯粹的本质?然而,没有形式的本质只是理性的虚构。因此,灵魂是一种形式;现在,我将继续描述这种形式的性质。它是爱的一切事物和智慧的一切事物的形式;爱的一切事物被称为情感,智慧的一切事物被称为感知。智慧的感知源于情感,并与这些情感一起构成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包含无数事物,这些事物处于这样的顺序、系列和连贯性,以至于它们可称为一体,因为不能从它那里取走任何东西,也不能给它添加任何东西,否则就会改变它的性质。人的灵魂不就是这样一种形式吗?爱的一切事物和智慧的一切事物不就是这种形式的基本要素吗?在人里面,这些存在于灵魂中,并从灵魂而存在于头部和身体中。
“你们被称为灵人和天使;在世上,你们以为灵人和天使就像风或以太,因而是心智或意向,或是纯粹的理智和理性原则。但现在你们清楚看到,你们是真正地实实在在的人,在世上在一个物质身体中生活和思考。你们现在知道,生活和思考的不是这个物质身体,而是这个身体中的属灵实质;你们称之为灵魂,尽管你们不知道它的形式,但现在你们已经看到它,并将继续看到它。你们都是灵魂,关于灵魂不朽,你们听过、想过、说过、也写过很多;你们因是来自神的爱和智慧的形式,所以永远不会死。因此,灵魂是一种人的形式,不能从这种形式中取走一丁点,也不能给它添加一丁点;它是整个身体的一切形式的至内在形式。由于外在形式从内在形式中接受本质和形式,所以在你们自己和我们看来,你们都是灵魂。总之,灵魂就是人本身,因为它是至内在的人;因此,它的形式是完全和完美的人的形式。然而,它不是生命,而是从神那里接受生命的最近的容器,因而是神的居所。”
许多人对这些话表示赞赏,但有些人说:“我们会考虑这个问题。”然后,我回家了。看哪,现在在学校上方出现了一朵亮云,取代了之前的那个现象,没有了任何相互竞争的条纹或光线。这朵云穿透屋顶,照亮了墙壁;我听说,他们看到了文字,其中有这样一行字:
耶和华神形成人,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人的鼻孔;人就成了一个活的灵魂。(创世记2:7)
141a.“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淫”表示叫他们充满或获得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从“吃”、“祭偶像之物”和“行淫”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变成自己的和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2187, 2343, 3168, 3513, 5643, 8001节),因而也指充满或获得;“祭偶像之物”,也就是祭献给偶像的事物,是指各种邪恶(对此,下文会详述);“行淫”是指歪曲真理(对此,下文也很快详述)。巴兰建议巴勒邀请以色列人向他的神献祭,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和摩西五经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以色列住在什亭,百姓在那里开始与摩押的女儿行淫;因为他叫百姓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了,跪拜她们的神。尤其是百姓与巴力·毗珥联合;因此,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发作。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3, 9)
当献祭建立时,其中一条律例是:一部分祭物,尤其感恩祭,要烧在祭坛上,一部分要在圣地吃了。献祭本身表示出于爱和信的敬拜,吃祭物表示将那良善变成自己的。祭物表示出于爱和信之良善的敬拜的一切(参看《属天的奥秘》,923, 6905, 8680, 8936, 10042节);“吃”表示将良善变成自己的(AC 10109节)。正如吃献给耶和华的祭物表示将良善变成自己的,献给列族的神、被称为“祭偶像之物”的祭物表示将邪恶变成自己的。
“行淫”在灵义上表示充满或获得虚假,因而也表示歪曲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色列人与摩押女儿的淫乱所表相同;因为圣言的历史部分涉及并表示属灵事物,这从被称为《属天的奥秘》的对创世记和出埃及记的解释可以看出来。由于以色列人吃祭偶像之物,以及他们与摩押女儿的淫乱涉及这类事(因为它们也涉及它们所表示的事),所以经上吩咐,百姓的首领要在日头面前向耶和华悬挂;由于同样的原因,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将一个以色列男人和一个米甸女人由腹中刺穿,他也因这样做而受到祝福;也由于同样的原因,以色列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可参看民数记25:1–18)。若只是因为吃祭偶像之物并与别的民族的女人行淫,经上永远不会吩咐去实施这些惩罚和灾祸,除非这些事涉及反对天堂和教会的滔天罪行或非法的事,它们并未在圣言字义上显现,只出现在圣言的灵义中。所涉及的滔天罪行或非法的事就是同时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并且如前所述,这就是将邪恶和虚假变成自己的。
141b.通奸和行淫涉及这类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众多经文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它们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如以下经文,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你倚靠你的美丽,又因你的名声就行淫,与每一个过路的人纵情淫乱。你也和你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迦勒底,就是那贸易之地。通奸的妇人竟然接外人,替代丈夫。人都是把赏金送给妓女,你却将赏金给你所有的情人,奖赏他们,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所以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15, 26, 28–29, 32–33, 35等)
谁看不出此处淫乱或行淫不是指平常属世意义上的淫乱或行淫?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歪曲了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教会;这些事就是淫乱或行淫所表示的;因为灵义上的“淫乱或行淫”,或属灵的淫乱或行淫,无非是对真理的歪曲。此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与她行淫的“埃及人”是指被错误地用来证实虚假的各种知识或认知;“亚述人”是指基于虚假的推理;“迦勒底”,就是贸易之地,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她给情人的“赏金”表示虚假的贩卖。由于通过歪曲真理而玷污良善,这个教会被称为在自己丈夫之下通奸的妇人。
同一先知书:
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在埃及行淫;她们在幼年时行淫。一个在我之下行淫,选择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舍亚述人;她向他们放纵淫行,自从在埃及的时候,她就没有放弃淫乱。另一个败坏爱情,比她更甚,她的淫行在她姐姐的淫行之上;她加增淫行,贪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3, 5–8, 11, 14, 16–17 等)
此处“淫行”同样表示属灵的淫行,这从每个细节都明显看出来。“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是指两个教会,即以色列教会和犹太教会;与“埃及人”、“亚述人”、“迦勒底人”的“淫行”与前面所表相同;“巴比伦人所登的爱情床”是指对良善的亵渎。
耶利米书:
你和许多伴侣行淫,你以你的淫行和邪恶玷污了这地。你看见背道的以色列所做的吗?她上各高山,在各青翠树下,在那里行淫。不忠的犹大也离去行淫,以淫声玷污了这地;她和石头木头行通奸。(耶利米书3:1–2, 6, 8–9)
“以色列”是指处于真理的教会,“犹大”是指处于良善的教会,因为他们代表这两种教会。“以色列的淫行”表示对真理的歪曲,“犹大的淫行”表示对良善的玷污。“上各高山,在各青翠树下行淫”是指追求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甚至来自圣言的,并歪曲它们;“和石头木头行通奸”是指败坏和亵渎一切真理和良善;“石头”表示真理,“木头”表示良善。
同一先知书:
你们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能不能找到一个人,又是否行公平、求真理。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却行淫,成群地来到娼妓家里。(耶利米书5:1, 7)
“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是指看见并检查那教会的教义;因为“耶路撒冷”是指教会,“街”和“宽阔处”是指教义。“能不能找到一个人,又是否行公平、求真理”表示教会里是否有任何真理。“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却行淫”表示当真理被揭示给他们时,他们却歪曲它们。就教义而言,这样一个教会就是他们成群所来到的“娼妓家”。
又:
你那些可憎恶之事,就是在田野间的山丘上行通奸,发嘶声,作淫乱的污秽事,我都看见了。耶路撒冷啊,你有祸了!你不肯洁净。(耶利米书13:27)
“发嘶声”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马”表示真理所在的理解力;“田野间的山丘”是指教会里的真理之良善,这些良善被败坏了。
又: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看见在行通奸和行在谎言中的可怕固执。(耶利米书23:14)
又:
他们在以色列行了丑事,与同伴的妻子行通奸,又冒我的名说虚假话。(耶利米书29:23)
此处“通奸”和“行通奸”明显表示扭曲真理;“先知”表示那些从圣言教导真理的人;因为经上说“在行通奸和行在谎言中”,“他们说虚假话”。在圣言中,“谎言”表示虚假。
摩西五经:
你们的儿子必在旷野游牧四十年,担当你们的淫行,直到他们的尸首在旷野都灭尽了。(民数记14:33)
以色列人在旷野灭尽,不是因为他们担当了淫行,而是因为他们弃绝天上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对他们说这话,是因为他们不想进入迦南地,而是想返回埃及;“迦南地”表示天堂和教会及其真理;“埃及”表示被歪曲并变成法术的这些事物。
弥迦书:
她的一切雕像必被打碎,行淫的赏金全被火烧尽;她所有的偶像我必荒废,因为她从妓女的雇价聚集它们,它们必回复为妓女的雇价。(弥迦书1:7)
“雕像”和“偶像”表示来自自我聪明的虚假;“行淫的赏金”是指他们用于虚假和邪恶,从而败坏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
何西阿书:
耶和华对先知说,你去娶淫妇为妻,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何西阿书1:2)
这代表教会的品质是什么样,即它完全沉浸于虚假。
同一先知书:
他们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淫行、酒和新酒,把心占据。你们的女儿行淫,你们的儿媳妇犯通奸。(何西阿书4:7, 10–11, 13)
“淫行、酒和新酒”是指被歪曲的真理;“行淫”是指歪曲本身;“酒”是指内层虚假;“新酒”是指外层虚假;“行淫的女儿”是指被败坏的真理之良善;“犯通奸的儿媳妇”是指与由此而来的虚假结合的邪恶。
以赛亚书:
七十年终了以后,耶和华必察罚推罗,她必回去得妓女的雇价,与世面地上所有国家行淫。她的货财和妓女的雇价要归耶和华为圣。(以赛亚书23:17, 18)
在圣言中,“推罗”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知识或认知;所论及的“妓女的雇价”是指通过扭曲用于邪恶和虚假的这些知识;“她的货财”是指这些的贩卖。“与地上所有国家行淫”是指与教会的所有和每个真理。经上之所以说“她的货财和妓女的雇价要归耶和华为圣”,是因为这些表示被他们用于虚假和邪恶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一个人通过确定性的知识本身可以获得智慧;因为知识是变得智慧的手段,也是变得疯狂的手段。当它们通过被用于邪恶和虚假而被歪曲时,就成为变得疯狂的手段。在经上说这句话的地方所表相同:
他们要藉著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路加福音16:9)
在经上吩咐下面这些话的地方也所表相同:
她们必向埃及人借金、银和衣裳,把它们从他们那里夺走。(出埃及记3:22; 12:35–36)
“埃及人”表示他们用来歪曲真理的各种知识。
摩西五经:
我必剪除转向招灵的和行巫术的,随从他们行淫的灵魂。(利未记20:5, 6)
以赛亚书:
他们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你们这些巫婆的儿子,奸夫和妓女的种子,都近前来。(以赛亚书57:2–3)
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言;马兵上来,剑发光,枪闪烁,被杀的众多;都因妓女,行邪术的主母淫行繁多,用她的淫行出卖列族。(那鸿书3:1, 3–4)
摩西五经:
不可与那地的居民立约,免得他们的儿女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出埃及记34:15–16)
民数记:
好叫你们记得耶和华的一切诫命,并且遵行,不随从自己的内心和自己的眼目而跟着行淫,像你们素常一样。(民数记15:39)
启示录: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喝她邪淫烈怒的酒。(启示录14:8)
又:
天使说,我要把那坐在多水之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诸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又: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诸王素来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使地上败坏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显然,在这些经文中,“淫行”表示对真理的歪曲。
由于“行淫”和“通奸”表示这些事物,还由于它们在天堂具有同样的含义,所以以色列教会,也就是其中一切事物都具有意义的代表性教会,被赐予以下诫命,申命记:
以色列中不可有妓女和嫖客。(申命记23:17)
利未记:
与人之妻行通奸的人,与同伴之妻行通奸的人都必处死。(利未记20:10)
申命记:
妓女的雇价不可带入耶和华的家还愿。(申命记23:18)
利未记:
亚伦的儿子不可娶妓女为妻,也不可娶被丈夫所休的妇人为妻。大祭司要娶处女为妻。大祭司的女儿若行淫玷污了自己,就用火焚烧。(利未记21:7, 9, 13–14)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
“淫行”和“通奸”涉及这些东西,这一点已经通过来世的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已经具有这种品质的灵人的气场使这些东西变得显而易见;有一种可憎的淫乱气场从那些在自己里面确认虚假,并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证实它们的灵人的同在中发出。这些气场就对应于一切禁婚亲等(对此,参看利未记20:11–21),照着将真理应用于虚假,以及将虚假与邪恶结合,尤其与从自我之爱流出的邪恶结合而不同(对此,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84–3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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