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6.记事五:
我曾向主祷告,求蒙允许与亚里士多德的门徒,以及笛卡儿和莱布尼茨的门徒交谈,以便我可以了解他们对灵魂和身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的看法。当我停止祷告时,有九个人出现了,其中三个是亚里士多德的门徒,三个是笛卡儿的门徒,三个是莱布尼茨的门徒;他们站在我周围,左边是亚里士多德的崇拜者,右边是笛卡儿的追随者,后面是莱布尼茨的支持者。有三个戴着桂冠的人出现在很远的地方,彼此相距甚远;我通过从天堂流入的一种感知,认出他们是这些伟大领袖或老师本人;而莱布尼茨身后站着一个人,抓着他的衣襟,我被告知,他是沃尔夫。
当这九个人看到彼此时,起初,他们礼貌而亲切地互相问候,并以温和的语气交谈。但就在这时,一个灵人右手拿着火把从低地上来了,并在他们面前挥动火把。这三派就变成了敌人或对手,彼此怒视;因为他们充满了争吵和争论的欲望。亚里士多德学派,也就是经院学者,开始了这场辩论,说:“谁看不出,物体通过感官流入灵魂,就像一个人通过门进入内室一样,灵魂根据这种流注进行思考?当一个爱人看到一个可爱的少女或他的未婚妻时,难道他的眼睛不会闪闪发光,把对她的爱传给灵魂吗?当一个守财奴看到钱包时,难道他不会在一切感官上为它们而燃烧,并通过这些感官把这种燃烧传给他的灵魂,激起占有它们的欲望吗?当一个虚荣的人听到有人赞美他时,难道他不会竖起耳朵,耳朵又把这些赞美传给他的灵魂吗?身体感官不就像入口大厅,只有通过它才能进入灵魂吗?从这些事实和其它无数类似事实中,除了流注来自大自然,或是物质的外,谁还能得出其它任何结论?”
对于这些话,笛卡儿的追随者把手指放在额头上一会儿,然后缩回,回答说:“唉!你们出于表象说话;难道你们不知道,爱那少女或未婚妻的,不是眼睛,而是灵魂;同样,身体感官不是出于自身,而是出于灵魂渴望钱包里的钱;耳朵也不是以其它方式来接受阿谀奉承者的赞美吗?感知难道不是感觉的原因吗?或说正是感知引起感觉。感知属于灵魂,不属于器官,或说不是器官的官能,而是灵魂的官能。你们若可以,请告诉我们,除了思维,还有什么能让舌头和嘴唇说话呢?除了意愿,还有什么能让手去工作呢?然而,思维和意愿属于灵魂。那么,除了灵魂,还有什么能让眼睛看到、耳朵听到,其它器官感受到物体,关注并转向它们呢?从这些事实和其它无数类似事实中,凡明智地超越身体感官事物的人都会得出结论,流注不是从身体进入灵魂,而是从灵魂进入身体;我们称之为偶尔流注,也称之为属灵流注。”
听完这些话,站在其他人后面的三个人,即莱布尼茨的支持者,提高嗓门说:“我们已经听到了双方的论点,并对它们进行了比较,发现在许多方面,后者的论点更强有力,而在其它许多方面,前者的论点更强有力。因此,如果你们同意,我们将解决这场争端。”当被问到他们如何解决时,他们回答说:“既没有灵魂进入身体的流注,也没有身体进入灵魂的流注;但有两者一起的同时或一致和瞬间的运作,一位著名的作者用美丽的词命名了它,叫前定和谐。”
这时,那个手拿火把的灵人又出现了,这次火把在他左手上;他在他们的后脑勺挥动火把。这使得所有人的观念都变得混乱,他们喊道:“我们的灵魂和身体都不知道该站在哪一边;因此,让我们抽签来决定这场争论吧;哪张纸先出来,我们就采纳哪一个。”
于是,他们拿了三张纸,其中一张纸写上“物质流注”,第二张写上“属灵流注”,第三张写上“前定和谐”。他们把这三张纸放在一个帽子里,选出他们中的一个人来抽签。他将手伸进帽子,拿出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属灵流注”。一看见并读到这行字,他们都说(有些人声音清晰而流畅,有些人声音微弱而克制,或模糊而犹豫):“我们采纳这个,因为它是第一个出来的。”但这时,一位天使突然站在附近说:“不要以为这张支持‘属灵流注’的纸是偶然出来的;它是天意。你们没有看到它的真理,因为你们的观念混乱;但真理把自己呈到抽签人的手上,好让你们可以采纳它。”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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