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96

696.记事五:

696.记事五:

我曾向主祷告,求蒙允许与亚里士多德的门徒,以及笛卡儿和莱布尼茨的门徒交谈,以便我可以了解他们对灵魂和身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的看法。当我停止祷告时,有九个人出现了,其中三个是亚里士多德的门徒,三个是笛卡儿的门徒,三个是莱布尼茨的门徒;他们站在我周围,左边是亚里士多德的崇拜者,右边是笛卡儿的追随者,后面是莱布尼茨的支持者。有三个戴着桂冠的人出现在很远的地方,彼此相距甚远;我通过从天堂流入的一种感知,认出他们是这些伟大领袖或老师本人;而莱布尼茨身后站着一个人,抓着他的衣襟,我被告知,他是沃尔夫。

当这九个人看到彼此时,起初,他们礼貌而亲切地互相问候,并以温和的语气交谈。但就在这时,一个灵人右手拿着火把从低地上来了,并在他们面前挥动火把。这三派就变成了敌人或对手,彼此怒视;因为他们充满了争吵和争论的欲望。亚里士多德学派,也就是经院学者,开始了这场辩论,说:“谁看不出,物体通过感官流入灵魂,就像一个人通过门进入内室一样,灵魂根据这种流注进行思考?当一个爱人看到一个可爱的少女或他的未婚妻时,难道他的眼睛不会闪闪发光,把对她的爱传给灵魂吗?当一个守财奴看到钱包时,难道他不会在一切感官上为它们而燃烧,并通过这些感官把这种燃烧传给他的灵魂,激起占有它们的欲望吗?当一个虚荣的人听到有人赞美他时,难道他不会竖起耳朵,耳朵又把这些赞美传给他的灵魂吗?身体感官不就像入口大厅,只有通过它才能进入灵魂吗?从这些事实和其它无数类似事实中,除了流注来自大自然,或是物质的外,谁还能得出其它任何结论?”

对于这些话,笛卡儿的追随者把手指放在额头上一会儿,然后缩回,回答说:“唉!你们出于表象说话;难道你们不知道,爱那少女或未婚妻的,不是眼睛,而是灵魂;同样,身体感官不是出于自身,而是出于灵魂渴望钱包里的钱;耳朵也不是以其它方式来接受阿谀奉承者的赞美吗?感知难道不是感觉的原因吗?或说正是感知引起感觉。感知属于灵魂,不属于器官,或说不是器官的官能,而是灵魂的官能。你们若可以,请告诉我们,除了思维,还有什么能让舌头和嘴唇说话呢?除了意愿,还有什么能让手去工作呢?然而,思维和意愿属于灵魂。那么,除了灵魂,还有什么能让眼睛看到、耳朵听到,其它器官感受到物体,关注并转向它们呢?从这些事实和其它无数类似事实中,凡明智地超越身体感官事物的人都会得出结论,流注不是从身体进入灵魂,而是从灵魂进入身体;我们称之为偶尔流注,也称之为属灵流注。”

听完这些话,站在其他人后面的三个人,即莱布尼茨的支持者,提高嗓门说:“我们已经听到了双方的论点,并对它们进行了比较,发现在许多方面,后者的论点更强有力,而在其它许多方面,前者的论点更强有力。因此,如果你们同意,我们将解决这场争端。”当被问到他们如何解决时,他们回答说:“既没有灵魂进入身体的流注,也没有身体进入灵魂的流注;但有两者一起的同时或一致和瞬间的运作,一位著名的作者用美丽的词命名了它,叫前定和谐。”

这时,那个手拿火把的灵人又出现了,这次火把在他左手上;他在他们的后脑勺挥动火把。这使得所有人的观念都变得混乱,他们喊道:“我们的灵魂和身体都不知道该站在哪一边;因此,让我们抽签来决定这场争论吧;哪张纸先出来,我们就采纳哪一个。”

于是,他们拿了三张纸,其中一张纸写上“物质流注”,第二张写上“属灵流注”,第三张写上“前定和谐”。他们把这三张纸放在一个帽子里,选出他们中的一个人来抽签。他将手伸进帽子,拿出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属灵流注”。一看见并读到这行字,他们都说(有些人声音清晰而流畅,有些人声音微弱而克制,或模糊而犹豫):“我们采纳这个,因为它是第一个出来的。”但这时,一位天使突然站在附近说:“不要以为这张支持‘属灵流注’的纸是偶然出来的;它是天意。你们没有看到它的真理,因为你们的观念混乱;但真理把自己呈到抽签人的手上,好让你们可以采纳它。”


真实的基督教 #288

288.圣言经常提到

288.圣言经常提到“律法”;现在要说一下“律法”在严格意义上、广泛意义上和最广泛意义上分别是什么意思。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例,这一点从具体的律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条律例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

这是赎愆祭的律法。(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7, 11)

这是素祭的律法。(利未记6:14等)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律法。(利未记11:46等)

这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的律法。(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律法。(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者的律法。(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律法。(民数记5:29, 30)

这是拿细耳人的律法。(民数记6:13, 21)

这是洁净的律法。(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律法。(民数记19:2)

给王立的律法。(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都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 11, 12, 26; 同样在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 约翰福音1:45; 7:22, 23; 8:5; 以及其它地方)。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这些律例,在那里,他说: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经文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 16)。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写在诗篇(82:6)中。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写在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4)中。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写在诗篇(35:19)中。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难道官长中有信祂的吗?至于这不懂律法的群众。(约翰福音7:48-49)

路加福音: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像这样的经文在诗篇中有上千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