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90

690.关于约翰的洗

690.关于约翰的洗礼;它代表外在人的洁净;而如今基督徒的洗礼代表内在人的洁净,即重生。所以经上记着说,约翰用水施洗,但主用圣灵与火施洗;因此,约翰的洗礼被称为悔改的洗礼(马太福音3:11; 马可福音1:4, 5; 路加福音3:3, 16; 约翰福音1:25, 26, 33; 使徒行传1:22; 10:37; 18:25)。受洗的犹太人只是外在人;没有对基督的信仰,外在人不能变成内在人。那些受约翰洗礼的人在接受对基督的信仰后,就会变成内在人,然后以耶稣的名受洗,这一点可见于使徒行传(19:3-6)。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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