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II.约翰的洗礼预备了道路,以便主耶和华可以降世,并完成救赎
688.在玛拉基书,经上记着:
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就是你们所仰慕的立约的使者,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祂来的日子,谁能承受得了呢?祂显现的时候,谁能立得住呢?(玛拉基书3:1, 2)
又:
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免得我来用咒诅击打这地。(玛拉基书4:5, 6)
父亲撒迦利亚预言他的儿子约翰,说:
孩子啊,你要称为至高者的先知;因为你要行在主的前面,预备祂的道路。(路加福音1:76)
主自己也论到这约翰,说:
这个人就是经上所记的,看哪,我差遣我的使者在你面前,他必在你前头预备你的道路。(路加福音7:27)
由此清楚可知,这约翰就是被差遣为耶和华神预备道路的先知,以便祂可以降世,并完成救赎;约翰通过洗礼和宣布主降临预备好了这道路;没有这样的预备,地上的所有人都会受到咒诅的击打,并灭亡。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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