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6.在圣言中,经上说,主神我们的救赎主用圣灵与火施洗;这句话的意思是,主通过信仰的神性真理和爱或仁爱的神性良善使人重生(可参看TCR 684节)。在天堂,那些被圣灵,即信仰的神性真理重生的人,不同于那些被火,即爱的神性良善重生的人。那些被信仰的神性真理重生的人,穿着白色细麻衣在天堂行走,被称为属灵天使;而那些被爱的神性良善重生的人,则穿着紫衣行走,被称为属天天使。下面这些人是指那些穿着白衣行走的人: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羔羊(启示录19:14);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启示录3:4; 7:14);天使穿着洁白发光的衣服出现在主的坟墓旁(马太福音28:3; 路加福音24:4)。他们就属于这一类属灵天使,因为“细麻衣”表示圣徒的公义(如启示录19:8,那里明确说明了这一点)。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白衣”和“细麻衣”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揭秘启示录》379节,那里说明了这一点)。那些被爱的神性良善重生的人穿着紫衣,因为紫色是爱的颜色,爱从太阳的火及其红色中获得紫色。这火表示爱(可参看《揭秘启示录》,468, 725节)。正因“衣服”表示真理,所以被发现在那些被请赴婚筵,却没有穿婚筵礼服的人当中的人,被赶出去并丢在外边的黑暗里(马太福音22:11-13)。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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