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5.从目前为止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可以看出,洗礼的这三个功用就像最初原因,间接原因,即有效原因,最终原因,即结果和前者为之存在的目的本身一样合而为一。因为第一个功用是,人可以被称为一个基督徒;随之而来的第二个功用是,他可以认识并承认主救赎主,重生者和救主;第三个功用是,他可以被主重生。当这一切完成时,人就被救赎并得救了。由于这三个功用按顺序进行,并在最后一个功用中结合在一起,所以当洗礼被执行,在圣言中被读到,或提到时,在场的天使不是理解为洗礼,而是理解为重生。因此,主的这些话,即: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马可福音16:16),天上的天使理解为,承认主并重生的人将得救。
正因如此,洗礼被地上的基督教会称为重生的洗濯盆。但愿每个基督徒都知道,不信主的人即便受了洗,也不能重生。没有对主的信仰,洗礼毫无用处(可参看TCR 673节)。每个基督徒可能都很清楚,洗礼意味着从邪恶中洁净,从而重生,因为当他在婴儿时期受洗时,牧师用手指在他的额头和胸上划十字架的标志,作为对主的纪念,然后转向他的教父母,问他是否放弃魔鬼及其一切作为,是否接受信仰;对此,教父母会代替婴儿回答说:“是的。”实现重生的,是对魔鬼,即来自地狱的邪恶的放弃,以及对主的信仰。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