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5.从目前为止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可以看出,洗礼的这三个功用就像最初原因,间接原因,即有效原因,最终原因,即结果和前者为之存在的目的本身一样合而为一。因为第一个功用是,人可以被称为一个基督徒;随之而来的第二个功用是,他可以认识并承认主救赎主,重生者和救主;第三个功用是,他可以被主重生。当这一切完成时,人就被救赎并得救了。由于这三个功用按顺序进行,并在最后一个功用中结合在一起,所以当洗礼被执行,在圣言中被读到,或提到时,在场的天使不是理解为洗礼,而是理解为重生。因此,主的这些话,即: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马可福音16:16),天上的天使理解为,承认主并重生的人将得救。
正因如此,洗礼被地上的基督教会称为重生的洗濯盆。但愿每个基督徒都知道,不信主的人即便受了洗,也不能重生。没有对主的信仰,洗礼毫无用处(可参看TCR 673节)。每个基督徒可能都很清楚,洗礼意味着从邪恶中洁净,从而重生,因为当他在婴儿时期受洗时,牧师用手指在他的额头和胸上划十字架的标志,作为对主的纪念,然后转向他的教父母,问他是否放弃魔鬼及其一切作为,是否接受信仰;对此,教父母会代替婴儿回答说:“是的。”实现重生的,是对魔鬼,即来自地狱的邪恶的放弃,以及对主的信仰。
Life63.有一种宗教信条很是盛行,大意是:没有人能守全律法;然而,律法又要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每个文明、道德的人都能通过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守全律法的这些诫命;但这个信条却否认,他能通过一种属灵生活做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他不做这些恶仅仅是为了避免世上的惩罚和损失,而不是为了避免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惩罚和损失。结果,持守这个信条的人认为,这些邪恶在神眼里是可允许的,但在世人眼里是不可允许的。
由于基于该宗教信条的这种思维,人贪恋这一切邪恶,仅仅为了世界而放弃它们。故死后,这种人虽没有实际犯下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的罪,却仍渴望犯下这些罪,并且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时,就会实际犯下它们。死后他所拥有的每种恶欲都会留在他身上。正因如此,这种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不能不承受和地狱里的人一样的命运。
那些不愿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反神的人,其命运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在与这些邪恶进行某种争战之后,就不意愿它们,也不渴望犯下它们。他们从心里说,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和魔鬼的。死后,当他们为了这个世界所拥有的外在从他们那里被拿走时,就会与天堂行如一体;他们因在主里面,故也进入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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