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I.洗礼的第三个功用,即最终的功用,是人可以重生
684.这是洗礼为之设立的功用本身,因而是最终的功用。这是因为真正的基督徒知道并承认,主耶稣基督是救赎主,并因是救赎主,所以也是重生者。救赎与重生构成一体,这一点可见于关于改造与重生那一章的第3节(TCR 579-582节)。此外,基督徒拥有圣言,圣言明确、充分地描述了重生的方法,这些方法就是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这与主所说的是一致的,即:祂用圣灵与火施洗(马太福音3:11; 马可福音1:8-11; 路加福音3:16; 约翰福音1:33)。“圣灵”是指信仰的神性真理,“火”是指爱或仁爱的神性良善,两者都从主发出(TCR 579-582节)。“圣灵”是指信仰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关于圣灵那一章(TCR 139-140节);“火”是指爱或仁爱的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揭秘启示录》(395, 468节)。主通过这两者实现一切重生。主自己也受约翰的洗(马太福音3:13-17; 马可福音1:9; 路加福音3:21, 22)。祂这样做,不仅是为了祂可以为将来设立洗礼,并作为榜样走在前头,还因为祂荣耀了祂的人身,把它变成了神性,就像祂使人重生,把他变成属灵的一样。
164.(1)有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即父、子和圣灵。这一点从圣言,尤其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
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此处提到这三者:至高者,即父神,圣灵和神的儿子。马太福音:
耶稣受了洗,看哪,天开了,约翰就看见圣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看哪,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 17; 马可福音1:10, 11; 约翰福音1:32)
这一点从主对门徒说的这些话更明显地看出来:
你们要去,使所有民族都作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
这一点从约翰一书中的这些话尤其明显看出来:
天上作见证的有三,就是父、圣言和圣灵。(约翰一书5:7)
此外,主向父祷告,谈到了祂,并与祂说话,说祂会差圣灵来,也的确差来了。最后,使徒在他们的书信中经常提到父、子和圣灵。由此清楚可知,有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即父、子和圣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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