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3.没有现实或实在性的名字只不过是空洞的东西,或像森林的树木,或拱形建筑反弹的回声;或像做梦的人几乎没有生命的声音,或风、大海、毫无用处的机器的声音。事实上,国王、公爵、领事、主教、修道院院长或修道士的名字,若没有附带的职位或功能,无非是虚空,或空洞的声音。因此,拥有基督徒的名字,这个人却像野蛮人一样生活,违背基督的戒律,不就像仰望撒但的标志,而不是基督的标志吗?尽管在洗礼时,基督的名字用金线被织进去了。那些接受基督的标志后,讥笑对祂的敬拜,嘲笑祂的名字,声称祂不是神的儿子,而是约瑟儿子的人,不就是反叛者和弑君者吗?他们的话只不过是对圣灵的亵渎,这亵渎今生来世都不能赦免。这些人像张开嘴巴的狗一样咬住圣言,用牙齿把它撕成碎片。对这些反对基督和敬拜基督的人来说:
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8; 耶利米书48:26)
然而,主耶稣基督是至高者的儿子(路加福音1:32, 35);独生子(约翰福音1:18; 3:16);真神和永生(约翰一书5:20);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哥罗西书2:9);祂不是约瑟的儿子(马太福音1:25);更不用说数千处其它经文了。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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