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3.没有现实或实在性的名字只不过是空洞的东西,或像森林的树木,或拱形建筑反弹的回声;或像做梦的人几乎没有生命的声音,或风、大海、毫无用处的机器的声音。事实上,国王、公爵、领事、主教、修道院院长或修道士的名字,若没有附带的职位或功能,无非是虚空,或空洞的声音。因此,拥有基督徒的名字,这个人却像野蛮人一样生活,违背基督的戒律,不就像仰望撒但的标志,而不是基督的标志吗?尽管在洗礼时,基督的名字用金线被织进去了。那些接受基督的标志后,讥笑对祂的敬拜,嘲笑祂的名字,声称祂不是神的儿子,而是约瑟儿子的人,不就是反叛者和弑君者吗?他们的话只不过是对圣灵的亵渎,这亵渎今生来世都不能赦免。这些人像张开嘴巴的狗一样咬住圣言,用牙齿把它撕成碎片。对这些反对基督和敬拜基督的人来说:
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8; 耶利米书48:26)
然而,主耶稣基督是至高者的儿子(路加福音1:32, 35);独生子(约翰福音1:18; 3:16);真神和永生(约翰一书5:20);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哥罗西书2:9);祂不是约瑟的儿子(马太福音1:25);更不用说数千处其它经文了。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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