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洗礼的第二个功用是,基督徒可以认识并承认主耶稣基督,救赎主和救主,并跟随祂
681.洗礼的第二个功用是,认识并承认主救赎主和救主耶稣基督,它不可分离地随第一个功用而来,第一个功用是引入基督教会,插入到灵界的基督徒当中。除非第二个功用随之而来,否则这第一个功用不就只是一个名字吗?事实上,这就像一个臣民宣誓效忠一个国王,却否认他的法律,或国家的法律,转而效忠一个外国国王,并服侍他;或像一个仆人把自己交给某个主人,接受他的制服作为服侍他的标志,然后又跑掉了,并穿着第一个主人的制服去服侍另一个主人;或像一个旗手拿着军旗跑了,并把它撕成碎片,将碎片扬到空中或掷于士兵脚下被踩踏。总之,拥有是一个基督徒,也就是属于基督的名称,却不承认和跟随祂,即照祂的诫命生活,就像一个影子、一缕烟,或一幅被涂黑的图画一样空洞,毫无意义;因为主说: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行我所说的话呢?(路加福音6:46等)
又: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7:22, 23)
VIII.在自由中进入,并在自由中被接受的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都会保留;
但以其它方式进入的不会保留
493.人在自由中接受的东西会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其它地方(TCR 39, 263节)已经说明,意愿是爱的容器。属于爱,因而也属于意愿的一切都是自由的,这从俗话明显看出来,即:“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之亦然,即:“因为我愿意这样,所以我喜欢这样。”但人的意愿是双重的,是内在和外在的,也就是说,它属于内在人和外在人。因此,一个骗子、无赖可能在世人面前以一种方式行事和说话,与亲密朋友在一起时以另一种方式行事和说话。在世人面前,他出于其外在人的意愿行事和说话,而与亲密朋友在一起时,出于其内在人的意愿行事和说话;但此处的意愿是指内在人的意愿,就是他的主导爱所住的地方。从这几句话清楚看出,内在意愿就是人自己,因为他生命的真正存在和本质就在它里面;而理解力是它的形式,意愿通过理解力来使它的爱显现出来。人所爱并出于爱所意愿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发出的,都是他生命的快乐;内在意愿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所以也是他的自我。正因如此,在意愿的自由中接受的东西会保留,因为它成为了他自我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当人没有处于自由的状态时,凡引入他的东西都不会被如此接受或保留。不过,下文(TCR 496, 500节)会论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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