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9.凡将结果追溯其原因的人都能知道,一切事物的坚固性都取决于秩序;秩序有许多种类,无论总体还是具体;有一种秩序是最普遍的,在一个连续系列里的总体和具体秩序都依赖于它;这种最普遍的秩序进入其它一切秩序,就像本质本身进入它的形式,它们只以这种方式构成一体。正是这种统一确保了整体的保存,否则整体将分崩离析,不仅重新陷入原始混沌,甚至还化为乌有。如果人体里的每一个事物和一切事物不是以最有区别和最有序的方式来排列,如果它们的共同生命不依赖于一个心脏和两个肺,那么人会怎么样呢?只有混乱,因为那时,胃、肝脏和胰腺、肠系膜和结肠系膜、肾脏和肠道都无法发挥其功能。正是由于它们里面和它们之间的秩序,一切事物和每一个部分在人看来是一体的。
再者,如果人的心智或灵里没有清晰、有区别的秩序,如果它作为一个整体不依赖于意愿和理解力,那么除了混乱和无序的东西外,还会有什么呢?没有这样的秩序,人就像他家里的照片或雕像一样不能思考和意愿。没有来自天堂的最完美、最有序的流注和对它的接受,人会是什么样呢?没有至高无上的普遍性,整体及其各个部分的治理都依赖于它,也就是说,除非它依赖于神,除非一切事物在祂里面并从祂那里存在、生活、行动(使徒行传17:28),那么这种流注会是什么样呢?对属世人来说,这一点可通过无数例子来说明,如以下例子:没有秩序,一个帝国或王国不就成了一群强盗吗?其中一大群人会聚集在一起杀死成千上万的人;最后,其中的少数人会杀死其余的人。没有秩序,一个城市,或一个家庭会是什么样呢?除非某个人在其中行使最高权力,否则一个王国、一座城市或一个家庭会是什么样呢?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节);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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