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V.洗礼的第一个功用是引入基督教会,同时插入到灵界的基督徒当中
677.洗礼是引入基督教会,这一点从许多考虑明显看出来,如以下考虑:
(1)洗礼被设立,以取代割礼;由于割礼是受割礼的人属于以色列教会的一个标志,所以洗礼是受洗的人属于基督教会的一个标志,如前所示(TCR 674节)。然而,标志只能作为识别的记号,就像不同颜色的襁褓盖在两个母亲的婴儿身上,以区分他们,防止他们混淆一样。
(2)洗礼只是引入教会的一个标志,这一点从婴儿的洗礼中很清楚地看出来,婴儿完全没有任何理性,也不能接受任何信仰,就像树上的嫩枝一样。
(3)不仅婴儿受洗,而且所有改信基督教的外邦归化者,无论老少,都要受洗;受洗在他们被教导之前完成,只要他们表达了接受基督教的愿望,他们就可以通过洗礼被引入基督教会;这也是使徒们的做法,按照主的吩咐,门徒要使所有民族都作门徒,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
(4)约翰在约旦河给所有从耶路撒冷和犹太来到他这里的人施洗(马太福音3:5, 6; 马可福音1:5)。他在约旦河施洗,是因为进入迦南地要经过这条河,“迦南地”表示教会,因为教会就在那里;因此,“约旦河”表示引入教会。“迦南地”表示教会,“约旦河”表示引入教会(可参看《揭秘启示录》,285节)。
然而,这一切都发生在地上。而在天堂,婴儿是通过洗礼被引入基督天堂的,在那里,主指派天使照顾他们。因此,一旦婴儿受洗,天使就负责他们,使他们保持在接受对主之信的状态。但当他们长大,开始自我控制,并受自己的理性支配时,这些守护天使就离开他们,他们吸引那些与他们的生活和信仰构成一体的灵人与自己联系在一起。由此清楚可知,洗礼也是插入到灵界的基督徒当中。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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