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V.洗礼的第一个功用是引入基督教会,同时插入到灵界的基督徒当中
677.洗礼是引入基督教会,这一点从许多考虑明显看出来,如以下考虑:
(1)洗礼被设立,以取代割礼;由于割礼是受割礼的人属于以色列教会的一个标志,所以洗礼是受洗的人属于基督教会的一个标志,如前所示(TCR 674节)。然而,标志只能作为识别的记号,就像不同颜色的襁褓盖在两个母亲的婴儿身上,以区分他们,防止他们混淆一样。
(2)洗礼只是引入教会的一个标志,这一点从婴儿的洗礼中很清楚地看出来,婴儿完全没有任何理性,也不能接受任何信仰,就像树上的嫩枝一样。
(3)不仅婴儿受洗,而且所有改信基督教的外邦归化者,无论老少,都要受洗;受洗在他们被教导之前完成,只要他们表达了接受基督教的愿望,他们就可以通过洗礼被引入基督教会;这也是使徒们的做法,按照主的吩咐,门徒要使所有民族都作门徒,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
(4)约翰在约旦河给所有从耶路撒冷和犹太来到他这里的人施洗(马太福音3:5, 6; 马可福音1:5)。他在约旦河施洗,是因为进入迦南地要经过这条河,“迦南地”表示教会,因为教会就在那里;因此,“约旦河”表示引入教会。“迦南地”表示教会,“约旦河”表示引入教会(可参看《揭秘启示录》,285节)。
然而,这一切都发生在地上。而在天堂,婴儿是通过洗礼被引入基督天堂的,在那里,主指派天使照顾他们。因此,一旦婴儿受洗,天使就负责他们,使他们保持在接受对主之信的状态。但当他们长大,开始自我控制,并受自己的理性支配时,这些守护天使就离开他们,他们吸引那些与他们的生活和信仰构成一体的灵人与自己联系在一起。由此清楚可知,洗礼也是插入到灵界的基督徒当中。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