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6.以色列人中有许多人相信自己优先于其他所有人被拣选,因为他们受了割礼,如今的犹太人中也有许多人相信这一点;许多基督徒持有相同的信仰,因为他们受了洗;然而,割礼和洗礼都只是一个标志和纪念,表明接受它们的人要从邪恶中洁净,从而成为选民。对人来说,没有内在的外在不就像一座没有敬拜的圣殿吗?这样的建筑除了可以用作马厩外,还有什么用处呢?此外,没有内在的外在不就像一块长满芦苇和灯心草,却没有谷物的田地,或像只有枝叶,却没有葡萄的葡萄树,或主所诅咒的没有果子的无花果树(马太福音21:19),或愚拙童女手中没有油的灯(马太福音25:3)吗?事实上,它就像坟墓里的住所,脚下有死尸,墙壁周围有骨头,屋顶下有夜行的幽灵飞来飞去,或像豹子所拉的马车,狼当驾车者,傻瓜或白痴坐在里面。因为外在人不是一个人,只是人的轮廓或形式;构成人的,是要从神那里变得智慧的内在人。一个受割礼或受洗的人也是如此,除非他对自己的心行割礼或施洗。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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