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6.以色列人中有许多人相信自己优先于其他所有人被拣选,因为他们受了割礼,如今的犹太人中也有许多人相信这一点;许多基督徒持有相同的信仰,因为他们受了洗;然而,割礼和洗礼都只是一个标志和纪念,表明接受它们的人要从邪恶中洁净,从而成为选民。对人来说,没有内在的外在不就像一座没有敬拜的圣殿吗?这样的建筑除了可以用作马厩外,还有什么用处呢?此外,没有内在的外在不就像一块长满芦苇和灯心草,却没有谷物的田地,或像只有枝叶,却没有葡萄的葡萄树,或主所诅咒的没有果子的无花果树(马太福音21:19),或愚拙童女手中没有油的灯(马太福音25:3)吗?事实上,它就像坟墓里的住所,脚下有死尸,墙壁周围有骨头,屋顶下有夜行的幽灵飞来飞去,或像豹子所拉的马车,狼当驾车者,傻瓜或白痴坐在里面。因为外在人不是一个人,只是人的轮廓或形式;构成人的,是要从神那里变得智慧的内在人。一个受割礼或受洗的人也是如此,除非他对自己的心行割礼或施洗。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