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72

672.凡具有健全理

672.凡具有健全理性的人都能看到,在洗澡时洗脸、洗手、洗脚,或洗四肢,甚至洗整个身体,只不过是洗去污垢,使人的形体在世人面前看起来干净。谁不明白,这样的洗涤不会进入人的灵,也不会使它同样干净?因为任何小偷、抢劫者和强盗都可以洗自己,直到皮肤闪闪发光;但这会洗掉偷、抢、盗的性情吗?难道不是内在流入外在,并产生它的意愿和理解力所追求的结果,而不是外在流入内在吗?后者是反常的,因为它违反秩序;而前者是正常的,因为它符合秩序。


真实的基督教 #282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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