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I.被称为洗礼的洗涤是指属灵的洗涤,即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从而重生
670.从摩西颁布的律例中可以知道,经上吩咐以色列人洗涤。例如,亚伦在穿上圣内袍之前要洗身(利未记16:4, 24)。在走近祭坛供职之前洗濯(出埃及记30:18-21; 40:30-32);利未人也是如此(民数记8:6, 7)。那些因罪变得不洁的人同样如此;经上说他们要通过洗身而分别为圣(出埃及记29:1, 4; 40:12; 利未记 8:6)。因此,为了他们可以清洗,铜海和几个盆座被摆在圣殿旁边(列王纪上7:23-39)。他们甚至洗净器具和家具,如桌子,座位,床,盘和杯(利未记11:32; 14:8-9; 15:5-12; 17:15, 16; 马太福音23:25-26)。但洗涤和类似的许多事被命令和吩咐给以色列人,是因为在他们中间建立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这个代表性教会是这样,它预示着即将到来的基督教会。因此,当主降世时,祂废除了代表,这些代表都是外在的,然后祂建立了一个教会,这个教会的一切都将是内在的。因此,主驱逐了这些象征,揭示了真正的形式,就像一个人揭开面纱或打开一扇门,使内层不仅被看到,还被接近。在所有这些代表中,主只保留了两个代表,这两个代表要把与内在教会有关的一切都包括在一个综合形式中。这两者就是洗礼和圣餐,洗礼代替洗涤,圣餐代替每天献祭,并在逾越节上以完全的仪式献祭的羔羊(出埃及记12:3-6; 29:38-41)。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节);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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