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68

668.洗礼是经上吩

668.洗礼是经上吩咐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约翰在约旦河施洗,耶路撒冷和全犹太都出去到约旦河(马太福音3:5, 6; 马可福音1:4, 5);主我们的救主亲自受了约翰的洗(马太福音3:13-17);最后,祂吩咐门徒给所有民族施洗(马太福音28:19)。若愿意看到,谁不会看到,在这个制度里面有某种神性事物,迄今为止,这神性事物一直被隐藏,因为到目前为止,圣言的灵义还没有被揭示出来?这灵义现在被揭示出来了,因为真正本质上的基督教会现在才刚刚开始。之前的教会只是名义上的基督教,不是事实和本质上的基督教。


真实的基督教 #3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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