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68

668.洗礼是经上吩

668.洗礼是经上吩咐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约翰在约旦河施洗,耶路撒冷和全犹太都出去到约旦河(马太福音3:5, 6; 马可福音1:4, 5);主我们的救主亲自受了约翰的洗(马太福音3:13-17);最后,祂吩咐门徒给所有民族施洗(马太福音28:19)。若愿意看到,谁不会看到,在这个制度里面有某种神性事物,迄今为止,这神性事物一直被隐藏,因为到目前为止,圣言的灵义还没有被揭示出来?这灵义现在被揭示出来了,因为真正本质上的基督教会现在才刚刚开始。之前的教会只是名义上的基督教,不是事实和本质上的基督教。


真实的基督教 #282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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