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6.我们上面的天使们仔细听了这四组人发表的所有这些观点;他们彼此说:“我们发现,在基督教界,没有人知道良心是什么。因此,我们要从我们社群中派出一个人来教导他们。”立刻就有一位身穿白衣的天使站在他们中间,他头上环绕着一个闪闪发光、里面有小星星的光环。这位天使对四组人说:“我们在天堂听到你们接连发表你们对良心的看法。你们都认为它是某种具有沉重感的精神痛苦,这种痛苦先攻击头部,然后攻击身体,或先攻击身体,然后攻击头部。但就其本身而言,良心不是一种痛苦,而是一种照宗教和信仰行事的属灵渴望。正因如此,那些以良心为快乐的人当照良心行事时,就会处于平安和内在幸福的宁静中,当违背良心行事时,就会感到某种不安。然而,你们以之为良心的精神痛苦或心智的痛苦不是良心,而是试探或攻击,这是灵与肉体之间的冲突;当这种冲突是属灵的时,它源于良心;但它若只是属世的,则源于医生刚才讲述的那些疾病。
“可举例说明良心是什么。一个为了自己的羊群可以得救而拥有教导真理的属灵意愿或渴望的牧师,是有良心的;但一个关注其它任何目的的牧师是没有良心的。一个只关心公义,并以公平来施行公义的法官是有良心的;但一个主要看重回报、友谊或恩典的法官是没有良心的。再者,如果有人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拥有他的财产,因而可以把它据为己有,而不必担心法律或丧失荣誉和名声,然而又因财产不是他的,所以他就把它还给别人,那么他就有良心,因为他为了公义而行公义。此外,如果一个人有能力获得一个职位,但知道另一个人也在寻求它,而这个人对社会更有用,他为了社会的利益而让位于他,那么他就有好的良心;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
“所有有良心的人,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是从心里来说的、做的;因为他们没有一个分裂的心智,他们根据自己所理解和相信为真理和良善的东西来说话和行动。由此可推知,那些拥有比其他人更多的信之真理,也拥有比其他人更清晰的感知的人,比那些没有那么被光照、感知更模糊的人更有可能拥有完美的良心。人的属灵生命本身在于真正的良心,因为他的信仰与仁爱在这良心中结合在一起;因此,当这些人出于良心行事时,他们就是出于其属灵生命行事;但当他们违背良心行事时,他们就是违背其属灵生命行事。此外,每个人都从日常对话中知道良心是什么?当有人说一个人‘有良心’时,那意思不就是说,他是一个义人吗?而另一方面,当有人说一个人‘没有良心’时,那意思不就是说,他不义吗?”
天使说完这话,立刻被提入天堂;这四组人聚成了一组;然而,他们一起讨论了天使的话一段时间后,看哪,他们又分成了四组,但不同于之前的四组。那些理解天使所说的话并表示同意的人在第一组;那些不理解,但仍赞成这些话的人在第二组;那些不愿理解的人在第三组,他们说:“我们与良心有什么关系?”而那些嘲笑天使的这些话的人在第四组,他们说:“良心只是胀气痛。”我看见这四组人彼此分离,前两组向右走,后两组向左走;后两组下降,而前两组上升。
85.(2)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然而,祂并没有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有两样事物构成神的本质,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前面(TCR 36-48节)已经说明,这两者是神的本质。此外,在圣言中,“耶和华神”这个名就是指这两者,“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神”是指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因此,这两个名字在圣言中以各种方式被区分开来;经上有时只用“耶和华”这个名,有时只用“神”这个名:当论述神性良善时,就用“耶和华”这个名,当论述神性真理时,就用“神”这个名;当论述这两者时,则用“耶和华神”这个名。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在此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教会里所接受的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是由耶和华自己口授的;耶和华所口授的,只是圣洁的神性真理,不能是别的。
但由于圣言通过天堂传到这个世界,所以它既适合天上的天使,也适合世上的人。因此,圣言里面既有一种属灵意义,也有一种属世意义: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神性真理出现在清晰的光中,而在属世意义上,神性真理只是隐约可见。因此,约翰福音中所指的,正是我们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降世是为了应验圣言的一切;这就是为何我们经常读到,这样或那样的事发生在祂身上是为了“应验圣经”(参看TCR 262节)。“弥赛亚”或“基督”,或“人子”,或主离世后所差来的“圣灵保惠师”也只是指神性真理。在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22节)可以看到,在山上,主在三个门徒面前变了形像(马太福音17:1-13; 马可福音9:2-13; 路加福音9:28-36),还在约翰面前变了形像(启示录1:12-16),在此期间,主将自己表现为圣言。
在世上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这一点也从这些话看出来: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给我们理解力,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一点从祂被称为“光”进一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又: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 36, 46)
又:
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路加福音:
西面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外邦人的光。(路加福音2:30-32)
约翰福音: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 2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光”是指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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