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4.记事四:
一次,我在灵界向右看,发现一些选民在一起交谈。我走近他们,说:“我从远处看见你们,你们周围有一个天堂之光的气场,我由此知道你们属于那些在圣言中被称为‘选民’的人;所以我走了过来,想听听你们在讨论什么天上的话题。”他们反问:“你为什么称我们为选民?”我回答说:“因为在世界上,就是我在肉身里的地方,他们把圣言中的‘选民’只理解为那些无论在出生之前,还是在出生之后,被神拣选并预定上天堂的人。信仰作为拣选的标志只赐给这些人,其余的人都被弃绝,或被视为弃儿,任由他们随心所欲地下地狱。然而,我知道,拣选是不会发生的,无论出生之前,还是出生之后;相反,所有人都被拣选,并预定上天堂,因为所有人都被呼召;我也知道,死后,主会拣选那些经过检查,被发现生活良好、信仰正确的人。我被恩准通过大量观察获知,情况就是这样。我因看见你们头上环绕着天堂之光的气场,所以有一种感知,觉得你们属于正在为天堂作准备的选民。”对此,他们回答说:“你告诉了我们闻所未闻的事。谁不知道,没有人生来不蒙呼召上天堂,死后从他们当中拣选的,是那些信主,并照祂的诫命生活的人;承认其它任何拣选,不仅是指责主自己无力拯救,还指责祂不公义?”
458.这清楚表明了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结合的起源和性质,即:这种结合就是神对人们的爱的流注,并人对它的接受,这两者,连同人与它的合作一起,构成了对邻之爱,换言之,神对人们的爱流入我们,当我们接受这爱,并与它合作时,它就成为对邻舍的爱。简言之,结合是照着主的这些话实现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以及: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在他那里作住所。(约翰福音14:21-23)
主的所有诫命都与对邻之爱有关;总之,它们就是不向邻舍行恶,而是向他行善。那些如此行的人爱神,神也爱他们,这一点与主的这些话是一致的。由于这就是这两种爱的结合,所以约翰说:
遵守耶稣基督诫命的,就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他里面。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撒谎的;因为那不爱自己所看见的弟兄的,怎能爱自己没有看见的神呢?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诫命。(约翰一书3:24; 4:2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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