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2.记事二:
过了一段时间,我走进一片小树林,在那里走来走去,沉思那些被对占有世界上的东西的欲望和随之而来的幻觉所困扰的人。然后,在离我有一段距离的地方,我看见两位天使在一起交谈,并不时地看着我。于是我走近了;随着我靠近,他们向我说话,说:“我们有一种内在感知,觉得你在沉思我们正在谈论的主题;或我们在谈论你正在沉思的主题;这是情感相互分享或交流的结果。”然后我问他们在讨论什么,他们说:“关于幻觉、欲望和聪明;刚才讨论的是那些以看到并想象自己拥有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为快乐的人。”
然后我请他们告诉我他们对欲望、幻觉和聪明这三个主题的观念。于是,他们开始了他们的谈话,说:“每个人生来从内层就处于欲望,但通过教育从外层处于聪明;从内层,或就其灵而言,没有人处于聪明,更不用说处于智慧了,除非从主那里。因为每个人都是随着他仰望主,同时与主结合而从邪恶的欲望中退出,并被保持在聪明中。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人只不过是欲望。然而,在外在上,或就身体而言,他因教育而处于聪明。因为人贪恋荣誉和财富,或显赫和富有;但他不会获得这两者,除非他看起来是道德和属灵的,因而是聪明和智慧的;他从小就学习取得这种表象。这就是为何他一踏入人群或社会,就颠倒他的灵,让它远离欲望,并照着他从小就学会,至今仍保留在他的身体记忆或外在记忆中的体面和诚实说话和行事;他特别小心,不显露出在他灵里掌权的疯狂欲望。
“这就是为何每一个不从内层被主引导的人,都是一个伪装者、马屁精和伪君子,因而表面上是一个人,实际上不是一个人;论到他,可以说,他的外壳或身体是明智的,但他的内核或灵是疯狂的;也可以说,他的外在是人的外在,而他的内在是野兽的内在。这些人后脑勺朝上,前额朝下,低着头走路,脸朝向地面,好像他们背负着沉重的负担。当他们脱去肉体,成为灵,从而获得自由时,他们就会成为他们欲望疯狂的化身,或成为自己的疯狂欲望本身。因为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渴望统治宇宙,甚至为了扩大他们的统治而渴望扩大宇宙的边界;他们在哪里都看不到一个尽头。那些处于世界之爱的人渴望拥有属于世界的一切,对别人所储存和隐藏的任何宝藏都感到悲伤和嫉妒。因此,为防止这些人成为纯粹的欲望,从而不再是人,他们在灵界被允许出于害怕丧失名声,从而丧失荣誉和财富,也出于害怕律法及其惩罚来思考。他们还被允许把自己的心智用于某种追求或工作,由此被保持在外在中,从而处于聪明的状态,无论他们内心多么疯狂和不理性。”
此后,我问是否所有处于欲望的人也都处于它的幻觉。他们回答说,那些在自己里面或从内在思考,通过自言自语过度放纵自己想象力的人,就处于其欲望的幻觉。他们说:“因为这些人几乎完全将灵从它与身体的联系中分离,用不切实际的幻想来淹没自己的理解力,愚蠢地以似乎拥有一切事物或整个宇宙为快乐。人若将灵从身体中抽离出来,不愿意通过出于宗教来想一想邪恶和虚假,或至少想一想无节制的自我之爱会摧毁对主之爱,无节制的世界之爱会摧毁对邻之爱而放弃其疯狂或精神错乱的快乐,死后就会陷入这种疯狂或精神错乱。”
然后,两位天使和我自己都渴望看到那些出于世界之爱而处于对占有所有人财富的这种幻想或不切实际的欲望之人;我们感知到,我们被这种渴望激励,是为了可以了解这种人。他们居住的地方就在我们所站的地面之下,但在地狱之上;因此,我们互相看了看,说:“我们走吧。”一个开口出现了,里面还有一架梯子,我们从梯子上下来。我们被告知,必须从东方接近他们,免得我们进入他们幻觉的迷雾中,使我们的理解力连同视线都变得模糊。瞧!那里出现了一座房子,是用芦苇建造的,因此布满了缝隙,站立在迷雾中,这迷雾像烟一样不断从三面墙的缝隙里冒出来。我们进去了,看到这一边有五十个人,那一边有五十个人。他们坐在长凳上,背向东方和南方,面向西方和北方。每个人面前都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摆满了钱包,钱包周围有大量金币。
我们问他们:“这就是世界上所有人的财富吗?”他们回答说:“不是世界上所有人的财富,而是一个王国里的所有人的财富。”他们说话时有一种嘶嘶声,他们觉得自己的脸是圆圆的,有点像蜗牛壳一样的微红;而瞳孔仿佛在一片绿色的田野里一样闪烁着,那是由幻觉之光产生的。我们站在他们中间,说:“你们以为你们拥有一个王国的全部财富吗?”他们回答说:“我们的确拥有它。”然后我们问:“你们中的哪一个人拥有它?”他们回答说:“我们每个人。”我们问:“你们怎么可能每个人都拥有它,因为你们有很多人。”他们说:“我们每个人都知道,他的一切都是我的。任何人都不可以认为,更不可以说,‘我的不是你的’,但我们可以认为并说:‘你的是我的。’”桌子上的硬币甚至在我们看来,似乎是由纯金做的;但当我们让来自东方的光照进来时,我们看到,它们不过是微小的金粒;在他们幻觉的共同努力下,或说通过他们总体而统一的幻觉,他们如此放大了这些金粒。他们说,每个进来的人都必须带一点金子来,他们把金子切成小块,再把这些小块切成小颗粒,用一致幻觉的力量或幻觉的统一力量把这些小颗粒放大成更大尺寸的硬币。
然后我们说:“你们生来不是有理性的人吗?这种愚蠢、荒谬的幻想是如何临到你们身上的?”他们回答说:“我们知道,这是徒劳的幻想,但由于它满足了我们心智的内层,所以我们来到这里,享受似乎拥有一切事物的快乐。但我们只在这里呆几个小时,这段时间结束后,我们就会离开;每当我们出来时,一种健康的心智状态就会回来。然而,我们幻想的快乐有时还是会临到我们,促使我们交替地重新进来又离开;因此,我们时而明智,时而疯狂。我们也知道,那些狡猾剥夺他人财物的人将面临艰难的命运。” 我们问:“什么命运?”他们回答说:“他们被吞没了,被赤裸裸地推入某个地狱监牢,在那里为衣食而工作,后来又为一点小钱而工作;他们把这些钱攒起来,把心中的喜乐放在它们上面。但他们若伤害了同伴,就必须缴纳一部分积蓄或一些硬币作为罚款。”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从睡梦中醒来后,我陷入对神的深刻沉思;我举目观看,看到上空有一道极其明亮的光,呈椭圆形。当我定睛注视这道光时,它从中心退到周边,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丽的景象,天使们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彼此交谈。我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于是首先被允许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然后我又听到他们所说的话,这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以及随之而来的救赎。他们所说的话不可言喻,绝大多数无法用任何属世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多次与在天堂本身里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些时候,也处于类似他们的状态和类似的语言,所以现在我能理解它们,也能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一些可以用属世语言的词语来理性表达的细节或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他们用属灵观念来说明了这一点,说,神性存在不能将自己分成数位,其中每一位都拥有神性存在,却仍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因为每一位都从祂自己的存在那里出于祂自己,并凭祂自己单独思考;即便神性存在能如此分开,并且他们的思维一致从彼此发出,并受彼此影响,仍会有几位一致的神,而不是有一位神。因为一致性,是指几个人的一致,同时也是每个人出于自己并通过自己的一致,这种一致性并不符合神的一体性,而是符合多神。天使们不说“诸神”,因为他们不能;事实上,他们的思维所源于的天堂之光,和传递他们话语的大气或灵气都会竭力阻止他们。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出“诸神”这个词,意思是每一位都独为一个位格时,说出它的努力立刻变成“一位神”,甚至变成“独一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而不是来自它自身,因为“来自它自身”这个短语就预设了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的存在本身;这就预设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的东西不是被称为神,而是被称为神性;因为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此,自永恒从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那里通过自永恒所生的一位神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来自天堂的任何光的话语吗?
他们进一步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同一的,不是简单的同一,而是无限的同一,也就是说,从永恒到永恒都是同一的。祂处处都是同一的,对每个人来说并在每个人里面都是同一的;而一切变化和改变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神性存在,即神本身,是自我或自身,他们是这样来说明的:神是自我或自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除非这些是神里面的自我或自身,或说神里面的这些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否则它们在天堂里和世界上什么都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与自我或自身有关的任何东西。每种品质的存在都取决于这一事实:有一个自我或自身,它源于这个自我或自身,并与之有关,以便拥有这种品质。这个自我或自身,即神性存在,不在任何地方,而是与那些照着对它的接受而在地方上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地方,或从一个地方行进到另一个地方,不能论及爱和智慧,也不能论及良善和真理,因而不能论及由此而来的生命,它们是神里面的自我或自身,事实上,就是神自己。因此,神是全在,或说通过这种方式而有全在。因此,主说,祂在他们中间,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但由于神无法如祂在自己里面的样子被任何人接受,所以祂显现为祂在其本质上的样子,也就是说,显现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发出的光是智慧方面的祂自己,发出的热是爱方面的祂自己。这太阳不是神自己,而是最近地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周围的一切在众天使看来就像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无论在祂所来自的神性,或一切事物的神性源头方面,还是在神性人身方面,祂都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自我或自身,即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神性生命,或生命本身。人的情况不是这样。人里面的灵魂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说: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的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能从这些话中感知到,神性存在不能存在于几位里面,因为它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有人说多神是可能的,那么必然会导致明显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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