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0.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世上的许多事物对应于良善,如果实和功用,而归算本身对应于评估和价值,所以可推知,一切被造物都可以从归算的角度来看待;因为如在前面各个地方所说明的,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在相反意义上都与邪恶和虚假有关。因此可以拿教会来作对比,教会因它的仁爱和信仰,而不是因与之相关的仪式而受到重视,或说它的价值取决于它的仁爱和信仰,而不是取决于与之相关的仪式。也可以拿教会的牧师来作对比,他的价值取决于他的意愿和爱,连同他在属灵事物上的理解力,而不是取决于他的和蔼可亲和着装风格。
同样可以拿敬拜和举行敬拜所在的圣殿来作对比;敬拜本身发生在意愿中,它在理解力中进行就像在它的圣殿中进行一样;圣殿不是因它自身,而是因那里所教导的神性而被称为神圣。还可以拿良善和真理掌权的政府来作对比。这样的政府是被爱的,而没有良善的真理掌权的政府是不被爱的。谁会通过国王的随从、马匹和马车,而不是通过他身上公认的王权来判断国王?而王权在于统治中的爱和谨慎。在凯旋游行中,每个人都看向胜利者,并因他而看向游行的盛况,而不是因游行的盛况而看向胜利者,因而从本质看向形式,而不是反过来。意愿就是本质,思维就是形式;没有人能把任何东西归算给形式,除了它从本质中获得的东西外;因此,归算适用于本质,不适用于形式,或说归算的主体是本质,而不是形式。
X.思维不归算给任何人,只有意愿归算给人
658.每个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有两种官能或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但很少有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分别检查它们的属性,再把它们联结起来。那些不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只能为自己形成关于心智的最模糊的观念;因此,除非首先分别描述意愿和理解力的属性,否则就无法理解“思维不归算给任何人,只有意愿归算给人”这句话。简言之,两者的属性如下:
(1)爱本身,以及与爱有关的东西,都居住在意愿中,而知识、聪明和智慧都居住在理解力中;意愿以它的爱激励这些,或将爱注入其中,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就是,爱和由此产生的聪明如何,人就如何,或说人的性质取决于他的爱和由此产生的聪明的性质。
(2)由此可推知,一切良善和一切邪恶都属于意愿;因为凡从爱发出的,都被称为良善,即便它是邪恶,因为这是快乐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它的快乐进入理解力,并产生同意。
(3)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理解力是由此而来的出现或显现。正如本质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在某种形式中,同样,意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在理解力中。因此,意愿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从而显露出来。
(4)意愿中的爱是目的,它在理解力中寻求并找到原因,通过原因行进到结果。由于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意图的,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并通过意图进入理解力,促使它考虑和发展方法,并确定倾向于结果的东西,或说确定旨在产生结果的方法。
(5)人的整个自我都在意愿中,从第一次出生起就是邪恶的,但通过第二次出生变成良善。第一次出生来自父母,而第二次出生来自主。
从这几点考虑可以看出,意愿的属性和理解力的属性是不同的;它们通过创造就像存在和出现一样结合在一起;因此,人主要凭意愿,其次凭理解力而为人。这就是为何思维不归算给人,而意愿归算给人,因此良善和邪恶归算给人,因为如前所述,这些居住在意愿中,从那里而居住在理解力的思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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