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重要的是要知道,从耶和华神在中间的灵界太阳发出的一切都与人有关;因此,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有朝向人类形式的一种趋势,并在其至内层表现出这种形式;因此,那里出现在眼前的一切物体都是人的代表,或说都代表人。各种各样的动物都出现在灵界,它们是天使的爱之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思维的样式;那里的树木、花园、绿色田野或草坪和草地也是如此;天使们被允许知道这个或那个物体代表什么样的情感;非常奇妙的是,当他们至内在的视觉被打开时,他们就在这些事物中认出自己的形像;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和由此而来的自己的思维。由于在每个人里面,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多种多样,其中一些与这种动物有关,一些与另一种动物有关,所以这些情感的形像以这种方式显现。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见于创造那一章(TCR 75-80节)。这些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真理:创造的目的是来自人类的一个天使天堂;因此,这目的就是人,神能住在人里面,如同住在自己的容器中。这就是人被创造为神序的形式的原因。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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