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X.思维不归算给任何人,只有意愿归算给人
658.每个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有两种官能或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但很少有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分别检查它们的属性,再把它们联结起来。那些不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只能为自己形成关于心智的最模糊的观念;因此,除非首先分别描述意愿和理解力的属性,否则就无法理解“思维不归算给任何人,只有意愿归算给人”这句话。简言之,两者的属性如下:
(1)爱本身,以及与爱有关的东西,都居住在意愿中,而知识、聪明和智慧都居住在理解力中;意愿以它的爱激励这些,或将爱注入其中,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就是,爱和由此产生的聪明如何,人就如何,或说人的性质取决于他的爱和由此产生的聪明的性质。
(2)由此可推知,一切良善和一切邪恶都属于意愿;因为凡从爱发出的,都被称为良善,即便它是邪恶,因为这是快乐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它的快乐进入理解力,并产生同意。
(3)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理解力是由此而来的出现或显现。正如本质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在某种形式中,同样,意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在理解力中。因此,意愿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从而显露出来。
(4)意愿中的爱是目的,它在理解力中寻求并找到原因,通过原因行进到结果。由于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意图的,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并通过意图进入理解力,促使它考虑和发展方法,并确定倾向于结果的东西,或说确定旨在产生结果的方法。
(5)人的整个自我都在意愿中,从第一次出生起就是邪恶的,但通过第二次出生变成良善。第一次出生来自父母,而第二次出生来自主。
从这几点考虑可以看出,意愿的属性和理解力的属性是不同的;它们通过创造就像存在和出现一样结合在一起;因此,人主要凭意愿,其次凭理解力而为人。这就是为何思维不归算给人,而意愿归算给人,因此良善和邪恶归算给人,因为如前所述,这些居住在意愿中,从那里而居住在理解力的思维中。
679.凡将结果追溯其原因的人都能知道,一切事物的坚固性都取决于秩序;秩序有许多种类,无论总体还是具体;有一种秩序是最普遍的,在一个连续系列里的总体和具体秩序都依赖于它;这种最普遍的秩序进入其它一切秩序,就像本质本身进入它的形式,它们只以这种方式构成一体。正是这种统一确保了整体的保存,否则整体将分崩离析,不仅重新陷入原始混沌,甚至还化为乌有。如果人体里的每一个事物和一切事物不是以最有区别和最有序的方式来排列,如果它们的共同生命不依赖于一个心脏和两个肺,那么人会怎么样呢?只有混乱,因为那时,胃、肝脏和胰腺、肠系膜和结肠系膜、肾脏和肠道都无法发挥其功能。正是由于它们里面和它们之间的秩序,一切事物和每一个部分在人看来是一体的。
再者,如果人的心智或灵里没有清晰、有区别的秩序,如果它作为一个整体不依赖于意愿和理解力,那么除了混乱和无序的东西外,还会有什么呢?没有这样的秩序,人就像他家里的照片或雕像一样不能思考和意愿。没有来自天堂的最完美、最有序的流注和对它的接受,人会是什么样呢?没有至高无上的普遍性,整体及其各个部分的治理都依赖于它,也就是说,除非它依赖于神,除非一切事物在祂里面并从祂那里存在、生活、行动(使徒行传17:28),那么这种流注会是什么样呢?对属世人来说,这一点可通过无数例子来说明,如以下例子:没有秩序,一个帝国或王国不就成了一群强盗吗?其中一大群人会聚集在一起杀死成千上万的人;最后,其中的少数人会杀死其余的人。没有秩序,一个城市,或一个家庭会是什么样呢?除非某个人在其中行使最高权力,否则一个王国、一座城市或一个家庭会是什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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