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X.思维不归算给任何人,只有意愿归算给人
658.每个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有两种官能或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但很少有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分别检查它们的属性,再把它们联结起来。那些不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只能为自己形成关于心智的最模糊的观念;因此,除非首先分别描述意愿和理解力的属性,否则就无法理解“思维不归算给任何人,只有意愿归算给人”这句话。简言之,两者的属性如下:
(1)爱本身,以及与爱有关的东西,都居住在意愿中,而知识、聪明和智慧都居住在理解力中;意愿以它的爱激励这些,或将爱注入其中,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就是,爱和由此产生的聪明如何,人就如何,或说人的性质取决于他的爱和由此产生的聪明的性质。
(2)由此可推知,一切良善和一切邪恶都属于意愿;因为凡从爱发出的,都被称为良善,即便它是邪恶,因为这是快乐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它的快乐进入理解力,并产生同意。
(3)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理解力是由此而来的出现或显现。正如本质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在某种形式中,同样,意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在理解力中。因此,意愿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从而显露出来。
(4)意愿中的爱是目的,它在理解力中寻求并找到原因,通过原因行进到结果。由于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意图的,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并通过意图进入理解力,促使它考虑和发展方法,并确定倾向于结果的东西,或说确定旨在产生结果的方法。
(5)人的整个自我都在意愿中,从第一次出生起就是邪恶的,但通过第二次出生变成良善。第一次出生来自父母,而第二次出生来自主。
从这几点考虑可以看出,意愿的属性和理解力的属性是不同的;它们通过创造就像存在和出现一样结合在一起;因此,人主要凭意愿,其次凭理解力而为人。这就是为何思维不归算给人,而意愿归算给人,因此良善和邪恶归算给人,因为如前所述,这些居住在意愿中,从那里而居住在理解力的思维中。
469.如今,凡拥有内在智慧的人都能看到或猜到,指着亚当和他的妻子所写的涉及属灵事物,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这些属灵事物,因为圣言的灵义直到现在才被揭示出来。谁不能很容易地看出,耶和华不可能在园子里放上两棵树,其中一棵树用作绊脚石,除非为了某种属灵代表?再者,亚当和他的妻子都因吃了那棵树而受到诅咒,并且这诅咒附着在他们之后的每个人身上,因此全人类都因一个人的过错而被定罪,况且这过错里面并没有源于肉体欲望的邪恶,也没有内心的罪孽,这符合神性公义吗?但愿没有人问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即:既然耶和华在场,并且看到了后果,那么祂为什么不先阻止人或亚当吃那树呢?为什么祂不在蛇说服他们之前,就把它扔进阴间或低地呢?
但我的朋友,神没有这么做,因为这样祂会剥夺人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人正是凭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是人,不是野兽。当认识到这一点时,很明显,这两棵树,即生命树和死亡树,代表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此外,遗传之恶不是来自这个源头,而是来自父母,对他们自己所行的邪恶的倾向通过他们传给他们的孩子。任何人只要仔细观察孩子、甚至同一个祖先传下来的整个家庭的举止、性格和面容,都可以清楚看出,事实就是这样。然而,这取决于一个家庭中的每个人是屈服于遗传之恶,还是抵制遗传之恶,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前面所记载的记事(TCR 48节)充分解释了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的具体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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