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X.决定判决的,是信仰,以及与信仰结合的东西;
如果真正的信仰与良善结合,那么判决就是永生;
但如果信仰与邪恶结合,那么判决就是永死
654.基督徒所做的仁爱作为和异教徒所做的仁爱作为,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是一样的,因为他们都对同伴或同胞实践文明和道德的善行。这些善行在某些方面类似于对邻之爱的善行。事实上,两者都可以救济穷人,帮助有需要的人,在教会听讲道;然而,谁能据此判断,这些外在的善行在内在形式上是否是一样的,或换句话说,这些属世的善行是否也是属灵的?这只能从信仰中得出结论,正是信仰决定了它们的品质,或赋予了它们品质,因为信仰使神在它们里面,并把它们与内在人中的它自己结合在一起;正因如此,属世的善行从内在变成属灵的。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信仰那一章所论述的主题更清楚地看出来,那里确立了以下事实:信仰在与仁爱结合之前,不是活的信仰。仁爱从信仰那里变成属灵的,信仰从仁爱那里变成属灵的。没有仁爱的信仰因不是属灵的,故不是信仰;没有信仰的仁爱因不是活的,故不是仁爱。信仰和仁爱相互和可互换地应用和结合。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TCR 355-367节)。
40.我们在约翰福音中还读到: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这句话的意思是,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祂在时间中所取的人身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在自己的生命是生命本身和独一的生命,或说是绝对和独一的生命,所有天使和世人都从这生命中拥有生命或活着。人类理性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光中就能看到这一点,因为这光是无法被创造出来的,但接受它的形式已经被创造出来了。例如,眼睛是接受这光的形式,从太阳流入的光使它们看见。这同样适用于生命;如前所述(TCR 39节),这生命是灵界的太阳发出的光;这光也是无法被创造出来的,但它会持续不断地流入;它既照亮人的理解力,也赋予它生命。因此,由于光、生命和智慧为一,所以智慧是无法被创造出来的。信仰、真理、爱、仁爱和良善也是无法被创造出来的;但接受它们的形式已经被创造出来了;这些形式就是人类和天使的心智。因此,要让每个人都务必小心,不要说服自己相信他从自己那里活着,有智慧,有信仰,热爱,感知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事实上,任何人说服自己相信这些事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把他的心智从天上扔到地上,从属灵的变成属世、感官和肉体的;因为他关闭了其心智的高层区域,从而使自己在与神、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一切事上变得盲目。这时,关于这些主题,他碰巧所思考、推理和所说的一切都是荒谬的,或都只是愚蠢,因为这一切都是在黑暗中完成的。而与此同时,他却自信满满或自欺欺人地认为,这都属于智慧,或这都是智慧的结果。因为当心智的高层区域,就是生命的真光所住的地方被关闭时,这些区域下面的心智区域就打开,只有世界的光被允许进入这个区域;当世界的光与高层区域的光分离时,它就是一种幻光,微弱并具有欺骗性;在这幻光中,虚假看似真理,真理看似虚假;基于虚假的推理看似智慧,基于真理的推理看似愚蠢或疯狂。在这种情况下,人自以为具有鹰一般的敏锐视力;而事实上,他看属于智慧的东西,几乎等于蝙蝠在白天看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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