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2.主将良善归算给每个人,不将邪恶归算给任何人;因此,祂不判任何人下地狱,而是把所有人都提入天堂,只要他们跟从,这一点从祂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当我从地上被举起来时,就要吸引众人归向我。(约翰福音12:32)
又:
神没有差祂的儿子到世界上来审判世界,乃是要叫世界藉着祂而得救。信祂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约翰福音3:17, 18)
又: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我所说的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又:
耶稣说,我不判断人。(约翰福音8:15)
在圣言的此处和别处,“审判或判断”都是指判入地狱,即定罪;但审判不论及救赎,而是复活得生命论及救赎(约翰福音5:24, 29; 3:18)。
进行审判的“话”是指真理;真理就是,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此邪恶和地狱为一。所以当恶人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的邪恶就把他拉下来;由于他爱邪恶,所以他自己甘愿跟随它。良善是天堂,这也是圣言中的真理;因此,当善人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可以说是自动或甘愿上升,并被引入。经上说,这些人被记录在生命册上(但以理12:1; 启示录13:8; 20:12, 15; 17:8; 21:26)。
实际上,有一个气场不断从主发出,并充满整个灵界和整个自然界,把所有人都提升到天堂。它就像大海中的一股强流,暗中承载着船只。所有信主,并照祂的诫命生活的人,都进入这个气场或这股强流,并被提升;而那些不信的人不愿进入,而是退到两边,在那里被流入地狱的水流冲走。
458.这清楚表明了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结合的起源和性质,即:这种结合就是神对人们的爱的流注,并人对它的接受,这两者,连同人与它的合作一起,构成了对邻之爱,换言之,神对人们的爱流入我们,当我们接受这爱,并与它合作时,它就成为对邻舍的爱。简言之,结合是照着主的这些话实现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以及: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在他那里作住所。(约翰福音14:21-23)
主的所有诫命都与对邻之爱有关;总之,它们就是不向邻舍行恶,而是向他行善。那些如此行的人爱神,神也爱他们,这一点与主的这些话是一致的。由于这就是这两种爱的结合,所以约翰说:
遵守耶稣基督诫命的,就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他里面。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撒谎的;因为那不爱自己所看见的弟兄的,怎能爱自己没有看见的神呢?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诫命。(约翰一书3:24; 4:2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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