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1.一切理性,或理性本身都同意这一点,即:主不能向任何人行恶,因而不能将邪恶归算给人;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这些属于祂的神性本质。因此,将邪恶,或属于邪恶的任何东西归于主,就是违背祂的神性本质,因而是一个矛盾。这就像把主与魔鬼,或天堂与地狱联系起来一样是可憎的;然而,他们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6:26)。就连天堂天使也不能向任何人行恶,因为来自主的良善的本质在他里面;而另一方面,地狱灵只能向他人行恶,因为来自魔鬼的邪恶的性质在他里面。任何人在世上归为己有的本质或性质,在死后都不能改变。请想想看,如果主出于愤怒看待恶人,出于怜悯看待善人(恶人和善人都是无数的),并出于恩典拯救善人,出于报复诅咒恶人,或定恶人的罪,以如此不同的眼光看待两者,即温柔而宽容地看待善人,严厉而苛刻地看待恶人,那么主的性质会是什么样呢?在这种情况下,主神会是什么样呢?凡被教会的讲道教导的人,谁不知道,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主,另一方面,本身为邪恶的一切邪恶都来自魔鬼?因此,如果有人真的既接受良善,也接受邪恶(良善来自主,邪恶来自魔鬼),并在意愿中接受这两者,那么他会变得既不冷也不热,而是不冷不热的,因而被吐出去,正如主在启示录(3:15, 16)中所说的。
574.一切理性都表明,人必须重生,因为他生在源于父母的各种邪恶中;这些邪恶存在于他的属世人中,而属世人本身与属灵人截然对立。然而,人是为天堂而生的;尽管他不会进入天堂,除非他变得属灵,而他只有通过重生才能变得属灵。由此必然可以推知,属世人及其欲望必须被控制、征服和翻转过来;否则,人无法靠近天堂一步,而是越来越深地沉入地狱。凡相信自己生在各种邪恶中,承认良善和邪恶的存在和对立,相信死后的生命、天堂和地狱,并且邪恶构成地狱,良善构成天堂的人,都能看到这一点。就其本身而言,属世人在性质上与动物没有任何不同。就其意愿而言,他的确就像野兽;但就其理解力而言,他又不同于动物;因为理解力能被提升到意愿的欲望之上,不仅能看到它们,还能控制或约束它们。因此,人能出于理解力思考,出于思维说话,而这是动物不能做到的。
人天生是什么样,他若没有重生,又会是什么样,可从各种凶猛的动物看出来。他将是老虎、黑豹、花豹、野猪、蝎子、狼蛛、毒蛇、鳄鱼等等。因此,如果他没有通过重生变成绵羊,那么他只会是地狱里的魔鬼当中的一个魔鬼。在这种状态下,这些人若不受国家法律的约束,会不会因与生俱来的凶猛而彼此冲撞、互相攻击和屠杀,甚至互相掠夺最后一件衣服呢?人类当中有多少人不是天生的萨梯和普里阿普斯,或淫荡的生物,或四足蜥蜴呢?如果不重生,在这些人当中,谁不会变成猿猴呢?唯一让他们上升到那么远的,是他们为了掩盖他们的内在而培养的外在道德,或说一个人为了掩盖他的内在而培养的外在道德,促成了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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