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III.主将良善归算给每个人,而地狱将邪恶归算给每个人
650.主将良善,而非邪恶归算给人;而魔鬼(即地狱)将邪恶,而非良善归算给人。这个真理在教会是新事物,因为在圣言中,经上常说,神发怒、报复、恨恶、诅咒、惩罚、投入地狱、试探,这一切都属于邪恶,因而就是邪恶。但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15, 226, 254, 256-258节)已经说明,圣言的字义是由诸如被称为表象和对应的那类事物构成的,以便外在教会与内在教会,因而世界与天堂可以有一个结合。那里还说明,当这些东西在圣言中被读到时,这些真理的表象本身,在从人传到天堂时,就会变成真正的真理,即:主从不发怒,从不报复,从不恨恶、诅咒、惩罚、投入地狱,或试探,因而从不向人行恶。我在灵界经常观察到这种转变和变化。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18.我们首先论述神性存在,然后论述神性本质。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是同一个;但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前提,并源于存在,或说从存在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无法描述,或说无法定义,因为它超越了人类的一切思维观念;只有受造的和有限的才能进入人类的思维,而非受造的和无限的,因而神性存在是无法进入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都来自存在本身,并且存在本身必须在一切事物中,以便它们可以存在。对神性存在的进一步概念可从以下几个命题中形成,即:
(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2)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
(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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