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47

VII.新教会的信仰

VII.新教会的信仰和归算决不能与旧教会的信仰和归算共存;

如果它们在一起,由此产生的碰撞和冲突会导致与人里面的教会有关的一切都灭亡

647.新教会的信仰和归算不能与仍然存在的旧教会的信仰和归算共存,因为它们一致的部分不到三分之一,甚至不到十分之一。事实上,旧教会的信仰教导说,三个神性位格自永恒就存在,其中每一位都单独或独自为神,三个创造者也是如此。但新教会的信仰是,自永恒就只有一个神性位格,因而只有一位神,除祂之外再没有神。因此,旧教会的信仰教导了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三位一体,而新教会的信仰教导了统一于一个位格的神性三位一体。

旧教会的信仰是对一位不可见、不可接近、不能与人结合的神的信仰。它对神的观念就像它对灵的观念,而它对灵的观念就像对以太或空气的观念。但新教会的信仰是对一位可见、可接近、能与人结合的神的信仰;不可见,不可接近,不能结合的神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它对这位神的观念是,祂是一个人,因为来自永恒的那一位神在时间中变成了人。

旧教会的信仰将一切权柄或能力归于不可见的神,并把这权柄或能力从那位可见的神那里夺走;因为它教导说,父神归算信仰,并通过信仰赐予永生,可见的神只是代求;而他们都将产生那信仰效果的一切权柄或能力给了(或根据希腊教会的说法,父神给了)按顺序独自为第三位神的圣灵。但新教会的信仰将归算,以及产生救赎效果的全能或一切能力归于可见的神,而不可见的神就在这可见的神里面。

旧教会的信仰主要是对神创造者的信仰,而不是同时对祂作为救赎主和救主的信仰;但新教会的信仰是对一位神的信仰,这位神同时是创造者,救赎主和救主。

旧教会的信仰是,悔改、罪的赦免、更新、重生、成圣和救赎自动随着所赐予和归算的信仰而来,没有人的任何东西与它们混杂或结合。但新教会的信仰教导人在悔改、改造和重生,因而在罪的赦免上的合作。

旧教会的信仰教导基督功德的归算,这种归算就包含在被赋予的信仰中。但新教会的信仰教导良善和邪恶的归算,以及信仰的归算;这种归算是符合圣经的,而另一种归算是违背圣经的。

旧教会教导说,当人就像木头或石头时,包含基督功德的信仰就被赐下;它还教导人在属灵事物上的完全无能为力。但新教会教导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信仰,这种信仰不是对基督功德的信仰,而是对耶稣基督自己,神,救赎主和救主,以及使人既适合接受,也适合合作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信仰。

旧教会将仁爱作为一种附属物,而不是作为某种拯救的东西添加到信仰上,它基于这种关系形成它的宗教。但新教会将对主的信仰和对邻舍的仁爱作为两个不可分割的事物而结合在一起,并基于这种关系形成它的宗教。这两个教会还有其它许多不同之处。


真实的基督教 #464

464.(1)《奥格

464.(1)《奥格斯堡信纲》(译注:又称《奥斯堡信条》)的博士或教师们断言,由于我们第一代父母的堕落,人已经完全败坏了,以至于在与我们的归依和救赎有关的属灵问题上,他天生是瞎的;当向他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不能理解,却视之为愚蠢的事,他凭自己不亲近神,反而亲近神的敌人,并且一直如此,直到他靠着通过被宣讲和聆听的圣言而运作的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没有他那一方的任何合作而归依,被赋予信仰,重生并更新(《奥格斯堡信纲》,656页)。

(2)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事物上,一个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力、内心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在任何方面都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或领悟、思考、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合作;但就良善而言,人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至于自堕落以来,重生之前,在人的本性里面没有一丁点属灵能力的火花,使他能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当这恩典被提供时能理解它,或使自己适应它,或能自动接受它。他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归依做出任何贡献,无论是完全的贡献,还是一半的贡献,或是最小程度的贡献,或凭自己行动、运作或合作,或能貌似凭自己如此行;相反,人是罪的仆人,是撒但的奴隶,被撒但驱使。因此,他的属世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和反对祂的事上才是积极和有效的(《奥格斯堡信纲》,656页)。

(3)在民事和属世事物上,人是勤奋和聪明的,但在与灵魂救赎有关的属灵和神性事物上,他就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或像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柱,不用眼睛、嘴巴,或任何感官(《奥格斯堡信纲》,661页)。

(4)然而,人仍享有运动能力,或支配他的外在肢体的能力,以及听福音,并在某种程度上沉思他所听到的东西的能力,但在他暗中或私下的想法中,他却鄙视它,视之为愚蠢的事,也不能相信它;在这方面,他比木头还糟糕,除非圣灵在他里面有功效,或说在他里面开始作工,在他里面点燃并产生信仰和讨神喜悦的其它美德,以及服从(《奥格斯堡信纲》,662页)。

(5)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人不是一块石头或一根木头。石头或木头不会抵抗,或说没有阻力,既不理解,也感受不到在它自己里面发生的事,而人却以自己的意愿抵抗神,直到他归依神。因此,在归依之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赋予理解力,尽管在神性事物上没有理解力,也被赋予意愿,尽管他不意愿任何得救的良善。但他仍不能对他的归依或救赎做出任何贡献,在这方面,他比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还糟糕(《奥格斯堡信纲》,672, 673页)。

(6)整个归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美德和力量通过圣言在人的理解力、内心和意愿中,如同在一个被动主体中一样运作并产生它,而人什么都做不了,只是完全被动。然而,这种运作不像用石头来形成雕像,或在蜡上压印,因为蜡既没有知识,也没有意愿(《奥格斯堡信纲》,681页)。

(7)根据某些教父和近代神学家的说法,“神只吸引意愿”;因此,在归依中,人的意愿会有所作为,或说在某个方面是积极的。然而,这种观点不符合健全的教义,因为它证实了一个人类的意愿或选择在归依中的能力的错误观点(《奥格斯堡信纲》,582页)。

(8)在受理性支配的外在世俗事务上,人里面仍留有某种程度的理解、力量和能力;尽管这些可怜的余剩极其虚弱;此外,这些天赋尽管很小,微不足道,也被遗传疾病如此毒害和污染了,以至于在神眼里,它们毫无价值(《奥格斯堡信纲》,641页)。

(9)在归依中,人由此从可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并不与圣灵合作,因为他的归依唯独并完全是圣灵的作工(《奥格斯堡信纲》,219, 579, 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个重生的人通过圣灵的能力可以合作,尽管他的合作伴随着大量软弱。他按着圣灵引领、指导或支配和管理他的程度和时长而很好地合作。但他与圣灵的合作,并不像两匹马一起拉一辆车一样(《奥格斯堡信纲》,674页)。

(10)原罪不是实际犯下的某种过错,而是深深植根于人的本性、实质和本质中。它是一切实际罪恶的源头,如堕落的思维、话语和邪恶的行为(《奥格斯堡信纲》,577页)。已经败坏人的整个本性的这种遗传疾病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源头,一切过犯都从它那里,如同从它们的根和源头中流出(《奥格斯堡信纲》,640页)。在心的至内在部分和最深处,人的整个本性在神面前完全被这罪,就像被属灵的麻风病一样感染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的人格或性格被神的律法指控和定罪,以至于我们天生就是可怒之子,是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基督功德的恩赐而从这些邪恶中被释放和拯救出来(《奥格斯堡信纲》,639页)。因此,最初的正义,或在伊甸园中所创造的(与人有关的)神的形像完全缺乏或丧失了;这种缺乏是使人在一切神性和属灵事物上完全无能的无能为力、笨拙和愚蠢的源头。取代在人里面如此丧失的神的形像的是,在心智、理解力、内心和意愿里面存在着他整个本性和一切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最内在、最坏或最卑鄙、最深不可测和无法形容的败坏(《奥格斯堡信纲》,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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