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43

VI.有一种归算,但

VI.有一种归算,但这是良善和邪恶的归算,同时也是信仰的归算

643.当圣言提到归算时,所指的是良善和邪恶的归算,这一点从圣言中的无数经文明显看出来,其中一些经文已经引用过。为叫每个人都确信,没有其它归算,现从圣言引用一些经文如下;马太福音:

人子要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

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

案卷展开了,就是生命册,所有人都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启示录20:12, 13)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赐给他。(启示录22:12)

何西阿书:

我必因他的路察罚他,照他的作为报应他。(何西阿书4:9; 撒迦利亚书1:6; 耶利米书25:14; 32:19)

罗马书:

在祂忿怒和公义审判的日子,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 6)

哥林多后书:

我们都必须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身体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在教会开始时,没有其它归算的律法,在教会结束时,也将没有其它任何归算的律法。在教会开始时,没有其它归算的律法,这一点从亚当和他的妻子明显看出来,他们被定罪,是因为他们作了恶,吃了善恶知识树(创世记2, 3章);在教会结束时,也将没有其它归算的律法,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祂要向祂右手边的绵羊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寄居者,你们收留我;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望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但向左边的山羊,因为他们没有行善,就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31-41)

凡睁大眼睛的人,从这些经文中都可以看出有一种良善和邪恶的归算。

还有一种信仰的归算,因为与良善有关的仁爱和与真理有关的信仰,都一起存在于善行中;否则,作为或行为就不是良善(可参看TCR 373-377节)。因此,雅各说: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的时候,岂不是因作为称义吗?可见他的信心是与他的作为合作的,而且信心因着作为才得完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他为义。(雅各书2:21-23)。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