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基督的功德和公义的归算是不可能的
640.为了认识到耶稣基督的功德和公义的归算是不可能的,有必要知道祂的功德和公义是什么。主我们救主的功德是救赎,其性质可参看前面的章节(TCR 114-133节),那里描述了救赎是对地狱的征服、对天堂的有序安排和随后教会的建立,因而是纯神性的作为。那里还说明,主通过救赎取得重生和拯救那些信靠祂,并遵行祂诫命之人的能力;没有这种救赎,任何肉体都不能得救。因此,既然救赎是纯神性的作为,是唯独主的作为,并构成祂的功德,那么可推知,祂的功德就像宇宙的创造和保存一样不能被应用、归于或归算给任何人。此外,救赎可以说是天使天堂的新创造,也是教会的新创造。
如今,教会将主救赎主的功德归于那些凭恩典获得信仰的人,这一点从他们的教义明显看出来,这是他们的主要教义。因为这个教会的上层人物及其下属,无论罗马天主教的还是改革宗教会的,都断言,通过基督功德的归算,那些获得信仰的人不仅被视为公义和神圣的,而且就是公义和神圣的;他们的罪在神眼里不是罪,因为它们被赦免了;他们自己是称义的,也就是说,是和解、更新、重生、成圣,并在天堂被登记的。当今的整个基督教会都教导这些教义,这一点从特兰托议会、《奥格斯堡信纲或奥斯堡信条》,以及被增补和广泛接受的评注明显看出来。
把刚才所说的话转到这种信仰上,就会直接得出这个观点:拥有这种信仰本身就是主的功德和公义,因此,拥有它的人是另一个位格的基督。因为他们断言,基督自己就是公义,这种信仰就是公义,而这种归算(也是指归于和应用)使人们不仅被视为公义和神圣的,而且实际上就是公义和神圣的。只需在归算、应用和归于上加上转移,你就会成为一个代理教皇。
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49.我们已经论述了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并说明这两者就是神性本质。接下来我们要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发出,就像太阳的能力和同在通过它的热和光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并存在于它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一样。此外,来自耶和华神在中间的灵界太阳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来自它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由此清楚看出,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属于神性存在,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神性本质。但由于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被理解,因为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即秩序的律法而活动的方式不为人知,所以它们必须按以下要点来解释:
(1)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或说是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的属性。
(2)除非知道秩序是什么,也除非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造时,就把秩序既引入宇宙,也引入宇宙的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否则就无法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在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神的全能按照祂秩序的律法行进和运作。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甚至直到最微小的事,也从这些事中感知、看到和知道违反秩序发生的事。
(5)神从其秩序的初到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或说神在祂的秩序上从初至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创造为神性秩序(译注:或简称神序)的形式。
(7)人从神性全能中拥有对抗邪恶和虚假的能力,从神性全知中拥有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智慧,从神性全在中而在神里面,只要他照着神序生活。
现逐一论述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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