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9.圣言没有提到或暗示过归算基督功德的信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在尼西亚议会引入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之前,这种信仰在教会中不人为知。当这种信仰被引入,并渗透到整个基督教界时,其它一切信仰就都被扔进黑暗中,以至于自那时起,无论谁阅读圣言,在那里看到信仰、归算和基督的功德,都会自动陷入这个概念,并以为它是唯一的解释或教导。他就像一个人看到写在一页纸上的字,就停在那里,而不是翻过这一页来看看另一页上写了什么;或像一个人说服自己相信,某件事是真的(尽管它是假的),并只确认这一点,然后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咬牙切齿地对每一个反对它的人发嘘声,说:“你没有智慧。”他的心智完全被这种说服所包裹,并被一层厚厚的茧所覆盖,这层厚茧把与他所谓的正统信仰不一致的一切都当作异端来弃绝。他的记忆就像一块铭牌,上面刻着这唯一掌权的神学信条。当有其它东西进入时,就没有空间可以容纳它了,或说没有它插进来的地方了,因此他会像吐口水一样把它吐出来。例如,如果你对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说,他的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即:要么自然创造了她自己,要么神是在自然之后才存在,要么自然和神为一,而事实恰恰相反,难道他不会把你看作一个被牧师的寓言所迷惑的人,或一个傻瓜、一个蠢人,或一个精神错乱的人吗?通过说服和确认而固定在心智中的一切事物或概念都是如此;最终,它们看起来就像用许多钉子固定在一面用旧碎石砌成的墙上的彩绘挂毯。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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