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7.在初期时代,基督教界的所有人都承认主耶稣基督是神,“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和管理所有肉体的权柄”都赐给了祂,如祂自己所说的(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17:2);他们照着从父神那里所吩咐祂的而信祂(约翰福音3:15, 16, 36; 6:40; 11:25, 26),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很清楚地看出来:君士坦丁大帝召集所有主教,就是为了让他们可以从神圣著作中来驳斥和谴责阿里乌斯及其追随者,因为他们否认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主救主的神性。他们的确做到了这一点,但在试图躲避狼时,却遇到了狮子,或如谚语所说的,他们本想躲开卡律布狄斯漩涡,却一头撞上了斯库拉海妖;他们发明了来自永恒的神的儿子,祂降临并取了人性。他们以为,他们这样做就澄清并恢复了主的神性,殊不知,是神自己,宇宙的创造者降临,为了成为救赎主,因而重新成为创造者,正如旧约所明确声明的:以赛亚书25:9; 40:3, 5, 10, 11; 43:14; 44:6, 24; 47:4; 48:17; 49:7, 26; 60:16; 63:16; 耶利米书50:34; 何西阿书13:4; 诗篇19:14; 对此补充约翰福音1:14; 19:15。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18.我们首先论述神性存在,然后论述神性本质。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是同一个;但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前提,并源于存在,或说从存在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无法描述,或说无法定义,因为它超越了人类的一切思维观念;只有受造的和有限的才能进入人类的思维,而非受造的和无限的,因而神性存在是无法进入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都来自存在本身,并且存在本身必须在一切事物中,以便它们可以存在。对神性存在的进一步概念可从以下几个命题中形成,即:
(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2)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
(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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