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但真相必须公开。当对三位神的信仰被引入基督教会时(这发生在尼西亚议会期间),他们就驱逐了一切仁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因为这两者与心理上敬拜三位神,嘴上敬拜一位神完全格格不入。事实上,这时心智否认嘴上所说的,而嘴否认心智所想的;最终既不相信三位神,也不相信一位神。由此清楚可知,自那时起,基督教的圣殿不仅裂开,而且已经沦为废墟;自那时起,无底坑的口就开了,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昏暗了,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到了地上(启示录 9:2, 3;参看《揭秘启示录》对这些事的解释)。自那时起,但以理所预言的荒凉开始并增加了(马太福音24:15),鹰围着那信仰及其归算而聚集(马太福音24:28,“鹰”在那里是指目光锐利的教会领袖)。可能有人会说,这种信仰毕竟是在一次由众多主教和学者组成的议会上通过一致投票确立的;但当罗马天主教议会也通过一致投票确立了教宗代牧权、呼求圣徒、拜圣像和骨头、圣体分擘礼、炼狱、赎罪券等等时,人们还能信赖议会吗?当多特议会亦通过一致投票确立了可憎的预定论,把它誉为宗教守护神时,人们还能信赖议会吗?但我的读者,不要相信议会,而是相信圣言;转向主,你就会被光照;因为祂就是圣言,也就是说,是圣言中的神性真理。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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