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32

III.归算基督救赎

III.归算基督救赎主的功德和公义的信仰,

首先起源于尼西亚议会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法令,

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这种信仰

632.至于尼西亚议会本身,它是由由君士坦丁大帝根据亚历山大主教亚历山大的建议召集的。在这次议会上,亚洲、非洲和欧洲的所有主教都聚集在庇推尼城的尼西亚的皇帝宫殿中。其目的是从神圣著作中驳斥和谴责阿里乌斯,一个亚历山大长老的异端,他否认耶稣基督的神性。这次议会发生在公元325年。该议会的成员得出的结论是,有三个神性位格来自永恒,即圣父、圣子和圣灵,这一点尤其从被称为《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的两个信经中明显看出来。在《尼西亚信经》,我们读到:我信独一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父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先所生,出于神而为神,与父一体,从天降临,因着圣灵,并从童女马利亚成肉身;我信圣灵,赐生命的主,从父子出来,与父子同受敬拜,同受尊荣。以下内容出现在《亚他那修信经》中: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也就是说,人们可以承认三神和三主,但不可以说三神和三主。他们不可以如此说,是因为后者是宗教所禁止的,他们可以承认,是因为前者是真理所规定的。这《亚他那修信经》是尼西亚议会召开之后随即由一名或多名出席议会的人编写的,并被视为大公教或天主教的。这清楚表明,当时颁布的法令规定,应该承认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单独的每个位格都独为神,然而,他们不应该被称为三神和三主,而是应该被称为一个。


真实的基督教 #300

300.任何人的名字

300.任何人的名字都不仅是指他的名字,还指他的一切品质,这一点从灵界中对名字的使用明显看出来。在灵界,没有人会保留他在这个世界上受洗时得到的名字,或从他的父亲和祖先那里得到的名字;而是每个人都根据他的性格而得名,天使则根据他们的道德和属灵生活而得名。事实上,主的这些话就是指这些天使:

耶稣说,我是好牧人。羊听祂的声音,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约翰福音10:3, 11)

以及这些话:

在撒狄,你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得胜的,我要将新耶路撒冷城的名,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4, 12)

“加百列”和“米迦勒”不是天上两个人的名字,这些名字是指天上所有处于关于主的智慧并敬拜祂的人。圣言中的人名和地名都不是指人和地方,而是指教会事物。此外,在自然界,一个名字不仅是指人的名字,还指他的性格或性质,因为人的性质和他的名字紧密相连。在日常交谈中,我们习惯说,“他是为了他的名或名声而这样做”,或说“这个人大名鼎鼎,或有好名声”,意思是说,他因他身上的品质而闻名,如天赋、学问和功绩等等。众所周知,人若贬低和诽谤某个人的名字,就是在贬低和诽谤他的生活行为。这两者在观念上是联系在一起的,他的名声由此被摧毁。同样,人若极不尊敬地叫出一个国王、贵族、公爵,或任何伟人的名字,也是在羞辱他的威严和尊严。再者,人若用轻蔑的语气提到某个人的名字,同时也是在蔑视他的生活行为。这适用于每个人。根据所有国家的法律,玷污和中伤一个人的名字是违法的,因为一个人的名字就意味着他的性质和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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