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0.可以补充的是,当今的归算教义剥夺了人的一切能力,就是由属灵事物上的任何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所产生的能力,甚至没有给他留下足够的力量,使他能拂去衣服上的火,保护身体免受伤害,或用水扑灭他燃烧的家,拯救自己的家人。然而,圣言自始至终都教导说,每个人都必须避开邪恶,因为它们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每个人都必须行善,因为它属于神并来自神,他必须凭自己如此行,尽管主在他里面作工。归算的教义剥夺了如此行的能力,因为如此行对信仰,因而对救赎来说,将是致命的;这是为了防止人的东西进入它,从而进入基督的功德。随着这一教义的建立,以下撒但信条或撒但原则出现了,即:人在属灵问题上绝对无能为力。这相当于说:“虽然你没有脚,甚至一只脚也没有,但你要继续行走;虽然你的双手都被砍掉,但你要洗个澡;或要行善,但还是去睡觉吧;虽然你没有舌头,但你要吃饭。”这也像给人一个不是意愿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他可能会说:“我和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柱(创世记19:26),或当神的约柜被抬进大衮的庙宇时,非利士人的神大衮一样没有能力;我害怕我的头像他一样被扯下来,我的手掌在门槛上折断(撒母耳记上5:4);我也和以革伦的神别西卜一样没有能力,如他的名字所表示的,只能驱赶苍蝇。”当今教会相信在属灵事物上的无能为力,这一点可从前面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摘录(TCR 464节)看出来。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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