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神从其秩序的初到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或说神在祂的秩序上从初至末都是全在的。神通过祂在中间的属灵太阳的热和光而从祂秩序的初到祂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正是通过这属灵的太阳,秩序才得以产生或创造。神从这太阳发出热和光,这热和光从初至末遍及整个宇宙,并产生在人类和一切动物里面的生命,也产生在地上的一切植物里面的植物灵魂。这两者流入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使每个主体都照着在创造时植入它的秩序而存活和生长。由于神没有延伸,却充满宇宙的一切穹苍,或说充满宇宙中延伸的一切事物,所以祂是全在的。我在别的地方已经说明,神以非空间的方式存在于一切空间中,或说神存在于一切空间中,却无关空间,神以非时间的方式存在于一切时间中,或说神存在于一切时间中,却无关时间;因此,宇宙在其本质和秩序上就是神的完满或丰满。正因如此,祂才通过祂的全在感知一切,通过祂的全知提供一切,通过祂的全能管理或执行一切。由此清楚可知,全在,全知和全能构成一体,或一个预示着另一个;因此,它们不能分离。
838.我与他们谈论的下一个主题是主救主。我首先说,神本质上是神性之爱,神性之爱就像最纯粹的火。爱就其本身而言,只寻求与它所爱的人成为一体,神性之爱只寻求将它自己与人结合,并将人与它自己结合,甚至直到它在人里面,人在它里面。既然神性之爱就像最纯粹的火,那么很明显,神就是这样一团火,故不可能在人里面,并使人在祂里面,因为这样祂就会使整个人都化为一缕烟和灰烬。但由于神出于祂的本质燃烧着一种爱,渴望将祂自己与人结合,所以为了做到这一点,祂必须用一个身体来遮盖自己,以适合人接受祂并与祂结合。因此,祂降临,并照着自创世时祂所建立的秩序取了一个人身。这秩序是,一个人身应当通过从祂自己发出或产生的能力中成孕,被带到子宫并出生,然后在智慧和爱上成长,从而接近与它自己的神性源头的合一。通过这种方式,神变成了人,人变成了神。关于祂的圣经清楚教导并证明,事实就是这样,圣经存在于基督徒当中,被称为圣言;在其人身中被称为耶稣基督的神自己宣称,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达到同样效果的说法。
理性也能看到,其爱就像最纯粹的火的神,无法以其它方式将祂自己与人结合,并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诸如它本身那样的太阳的火不能触及人,更不用说进入他了,除非它用大气来遮盖它的光线,从而通过通过一种缓和的热以一种适合的形式来呈现它自己,或说让自己以一种适合的状态被感觉到。纯粹的以太不能包裹一个人,更不用说进入他的支气管了,除非它被空气包围,或因空气而变得稠密,从而适应人类的需求。鱼甚至不能在空气中呼吸,只能在一种适合其生命的元素中生活。此外,地上的国王不能亲自和直接管理他王国的一切事务,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只能通过大大小小的各级官员来管理,他们一起构成他的皇家体系。人的灵魂也不能让别人看到自己,与他交往,给予他爱的证明,除非通过身体。那么,神若不通过祂自己的一个人身,怎么能如此行呢?当非洲人听到这些话时,他们比其他人更充分地感知到它们,因为他们在内在理性上更优越;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感知来赞同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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