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4.记事四:
我曾半夜从睡梦中醒来,在东方的某个高处看到一位天使,右手拿着一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白纸,纸中央有一行金字;我看到写的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字迹中闪现出一种光辉,围绕着这张纸扩散成一个大光圈;因此,这个光圈或边框看起来就像春天的黎明。之后,我看到天使手里拿着这张纸降下来,随着他下降,那张纸越来越不明亮,那行字,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金色变成了银色,然后变成了铜色,接着又变成了铁色,最终变成了铜和铁的锈色。最后,天使似乎进入一片黑雾,又穿过黑雾来到地上;在地上,那张纸虽然还在他手里,却看不见了。这事发生在灵人界,死后所有人首先聚集在灵人界。
然后,天使向我说话,说:“你问问那些来这里的人,他们有没有看到我或我手里有什么东西。”一大群人来了,一群人来自东方,一群人来自南方,一群人来自西方,一群人来自北方。我问那些来自东方和南方、在世上致力于学问的人,他们是否看到有人和我在一起,或他手里有什么东西。他们都说什么也没看见。然后,我问那些来自西方和北方、在世上相信学者所说的话的人;这些人也说他们什么也没看见。然而,他们当中的最后一批人,就是那些在世上处于源于仁爱的简单信仰,或处于源于良善的某个真理的人,在他们之前的人离开后,说他们看到一个拿着纸的人,一个穿着优雅的人,一张上面写着字的纸;当他们凑近看时,他们说,他们读到了这句话:“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这些人还与天使交谈,希望他解释一下这是什么意思。天使说:“整个天堂里的一切事物和整个世界上的一切事物,自创造以来,都只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为每一个和一切事物,无论活的,还是不活的,无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都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中被创造的,并且是为这种婚姻而创造的。没有一个事物是只为真理,或只为良善而创造的;唯独真理或唯独良善什么都不是;但两者通过这种婚姻而存在,并成为某种事物,这种事物的性质或品质取决于它们婚姻的品质。在主神创造者里面,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在它们实质本身中,祂实质的存在是神性良善,祂实质的显现或出现是神性真理。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也在它们的合一本身中,因为在祂里面,它们无限地构成一体。由于这两者在神创造者自己里面为一,所以它们也在祂所创造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里面为一;通过这种方式,创造者以一个像婚姻一样的永约而与祂所创造的一切事物结合。”
天使进一步说,由主口述的圣经,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TCR 248-253节)。由于对基督徒来说,通过教义的真理形成的教会,和通过符合教义真理的生活良善形成的宗教,只从圣经中获得自己的起源,或说完全来源于圣经,所以很明显,教会,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也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论到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所说的话,也可以论及仁爱与信仰的婚姻,因为良善与仁爱有关,真理与信仰有关。说完这些话,天使从地上升起,穿过云层或薄雾,升入天堂;然后,那张纸随着他上升的程度,又像以前一样闪闪发光;看哪,以前看起来像黎明的那个光环降下来,驱散了给大地带来黑暗的云层或薄雾,随之而来的是明媚的阳光。
481.没有人否认,人在属世事物上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但人是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中拥有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因为如前所示(TCR 362-364节),主从上面或里面以神性良善和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一种不同于动物生命的生命吹入人,赋予他接受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并出于它们行事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身上夺走。由此可推知,主的渴望或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实行良善,从而变得属灵,他为此而生。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变得属灵,就像让骆驼穿过针眼(马太福音19:24; 马可福音10:25; 路加福音18:25),或用手触摸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给每个人,甚至被赐给魔鬼,从未被夺走,这一点已经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了。有一次,在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中,有一个人被带到灵人界,在那里,天使们从天上问他,他是否能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神性属灵事物。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被问到他为何不接受这些东西时,他说,他不爱它们,因而不意愿它们。当他被告知,他能意愿它们时,他对此感到惊讶,声称这是不可能的。于是,天使们以名声的荣耀及其快乐激发他的理解力;当他感受到这种荣耀及其快乐时,他就意愿它们,甚至爱它们。但很快,他被送回到他以前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是个掠夺者或强盗,通奸者和诽谤邻舍的人;然后,他不再理解属灵的神性事物,因为他不意愿它们。由此清楚可知,人凭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为人,没有这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就会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或罗得妻子变成的盐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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