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0.没有真理,重生是不可能的,信仰通过真理形成,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这就像人类心智没有理解力一样不可能;因为理解力通过真理形成,因而教导当信什么、做什么,以及什么是重生,它是如何实现的。没有真理,重生是不可能的,就像没有阳光,动物的活跃和树木的生长是不可能的一样;因为如果太阳在发热的同时不发光,那么它就会变得“像毛布”(如启示录6:12所描述的),并变为黑暗(约珥书2:10, 31),因此纯粹的黑暗会临到地上(约珥书3:15)。没有发光的真理,人也是如此;因为真理之光从灵界的太阳流出,这太阳就是主。如果属灵之光没有从它流入人类心智,那么教会将处于完全的黑暗,或处于日全食的阴影中。没有真理的教导和引领,通过信仰和仁爱实现的重生,就像没有舵,或没有指南针和航海图而在大海上航行;它也像夜间在黑暗的森林里骑行。对那些不在真理中,而是在他们以之为真理的虚假中的人来说,心智的内在视觉好比那些视神经受阻之人的视觉;在这种被医生称为黑朦症和清滴盲的失明疾病中,眼睛看起来仍是健全的,功能似乎也正常,但它什么都看不见。对那些缺乏真理的人来说,理性或理智官能在上面受到阻碍,只在下面被打开;所以,理性之光变得像病眼的光;因此,他们的一切观点或判断都只是想象的,是由纯粹的谬误或妄想形成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像占星家一样,拿着长筒望远镜站在市场上,发出毫无意义的预言。除非主揭示了来自圣言的真正真理,否则所有神学的学生都会变成这样。
539.省察之后,有两项义务是人必须履行的,即:祈求和认罪。祈求是求主施怜悯,赐力量抵制已经悔改的邪恶,并提供行善的倾向和情感,因为离了主,人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认罪是叫他看到、认识并承认自己的邪恶,发现自己是个可怜的罪人。人没有必要在主面前列举自己的罪,也没有必要祈求它们被赦免。他没有必要列举它们,是因为他已经把它们找出来了,并在自己身上看到了它们;因此,它们呈现在主面前,因为它们呈现在他自己面前。此外,主引导他寻找自己的罪,揭露它们,并激发他为这些罪而悲伤,随之激发停止它们,开始新生活的努力。
向主祈求赦免罪是没有必要的,其原因有二:第一个原因是,罪不会被废除,而是被移除;只要人后来继续停止它们,进入新的生活,它们就会被移除;因为每一种邪恶里面都有无数固有的、可以说缠绕在一起的欲望,它们不能在一瞬间被移除,只能随着人允许自己被改造和重生而逐渐被移除。第二个原因是,主因是怜悯本身,所以赦免所有人的罪,也不将一个罪归于任何人,因为祂说:“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然而,罪并没有由此被废除;因为当彼得问他当饶恕弟兄的罪过几次时,主说:
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马太福音18:21-22)
那么,主不会做什么,或说主会如何饶恕呢?然而,对一个良心上有负担的人来说,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并获得赦免而在教会的牧师面前列举自己的罪,是没有危害的;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他开始养成省察自己、反思每天的邪恶的习惯。但这种认罪是属世的,而前面描述的认罪是属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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